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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传佛教可以吃肉? ~ 杂阿含373经 
 作者:首楞严三昧
 
 
 经常看到许多佛弟子指出南传佛教可以吃肉,以此反驳佛在大乘佛经和涅槃前讲的佛弟子不能吃肉.
 
 
 因此,在此节录杂阿含经中佛陀初期对小乘教法中吃肉的看法.
 
 看过底下的经文就可以了解~
 
 若情非得已,需要吃肉才能活,以便继续修行,佛陀要小乘行者吃肉时候,怀着就像吃自己亲子一样的感受.
 
 
 由此,反观我们是修行大乘还是小乘,
 
 如果是大乘佛法,以慈悲为怀,所以大乘经典杜绝吃肉.
 
 若修行小乘,则需要观不净苦空无常,断除一切欲想分别,这多半是要出家当比丘的,
 而且就算不得已而要吃肉,也要怀着就像吃自己儿女的肉一样的感受.
 
 
 由以下经文和大乘经文中佛陀的开示来看,
 佛弟子应该可以决定自己学习的立场,自己是哪一类,有没有真正做到,而不是再当作借口.
 尤其佛陀涅槃前已经做了不可再吃肉的开示.
 
 
 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
 
 阿弥陀佛
 
 
 杂阿含373经[正闻本536经/佛光本372经](庄春江标点)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云何为四?
 
 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
 
 云何比丘观察抟食?
 
 譬如:有夫妇二人,唯有一子,爱念将养。欲度旷野崄道难处,粮食乏尽,饥饿困极,计无济理,作是议言:
 
 『正有一子,极所爱念,若食其肉,可得度难,莫令在此三人俱死。 』
 
 作是计已,即杀其子,含悲垂泪,强食其肉,得度旷野。
 
 云何?比丘!彼人夫妇共食子肉,宁取其味,贪嗜美乐与不? 」
 
 答曰:「不也,世尊!」
 
 复问比丘:「彼强食其肉,为度旷野崄道与不?」
 
 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凡食抟食,当如是观!如是观者,抟食断知;抟食断知已,于五欲功德贪爱则断;五欲功德贪爱断者,我不见彼多闻圣弟子于五欲功德上有一结使而不断者;有一结系故,则还生此世。
 
 
 附注:
 
 抟食就是指我们一般的饮食
 
 【段食】
 段即形段。食有资益之义。谓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入腹变坏,资益诸根,故名段食。佛地论云:任持名食,谓能任持色身,令不断坏故也。古译经律,皆云抟食。
 FROM:【明,一如《三藏法数》】
 
 【段食】
 (饮食)梵名Pin!d!a,四食之一,旧译云搏食或团食,吾人常用之食物也。香味触为体,分分段段受用,以资益身分,故云段食。俱舍论十曰:「香味触三,一切皆为段食自体,可成段别而饮啖故,谓以口鼻分分受之。」义林章五本曰:「段者分段,分分受之能持身命。旧云团者,可抟可握,立为团食,此义全非。团字非搏,非水饮等可抟团圆。云何名团?故应名段。」
 FROM:【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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