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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佛教可以吃肉? ~ 杂阿含373经 
 
作者:首楞严三昧 
 
 
经常看到许多佛弟子指出南传佛教可以吃肉,以此反驳佛在大乘佛经和涅槃前讲的佛弟子不能吃肉. 
 
 
因此,在此节录杂阿含经中佛陀初期对小乘教法中吃肉的看法. 
 
看过底下的经文就可以了解~ 
 
若情非得已,需要吃肉才能活,以便继续修行,佛陀要小乘行者吃肉时候,怀着就像吃自己亲子一样的感受. 
 
 
由此,反观我们是修行大乘还是小乘, 
 
如果是大乘佛法,以慈悲为怀,所以大乘经典杜绝吃肉. 
 
若修行小乘,则需要观不净苦空无常,断除一切欲想分别,这多半是要出家当比丘的, 
而且就算不得已而要吃肉,也要怀着就像吃自己儿女的肉一样的感受. 
 
 
由以下经文和大乘经文中佛陀的开示来看, 
佛弟子应该可以决定自己学习的立场,自己是哪一类,有没有真正做到,而不是再当作借口. 
尤其佛陀涅槃前已经做了不可再吃肉的开示. 
 
 
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 
 
阿弥陀佛 
 
 
杂阿含373经[正闻本536经/佛光本372经](庄春江标点) 
 
  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有四食,资益众生,令得住世,摄受长养,云何为四? 
 
谓:一、粗抟食,二、细触食,三、意思食,四、识食。 
 
  云何比丘观察抟食? 
 
譬如:有夫妇二人,唯有一子,爱念将养。欲度旷野崄道难处,粮食乏尽,饥饿困极,计无济理,作是议言: 
 
『正有一子,极所爱念,若食其肉,可得度难,莫令在此三人俱死。 』 
 
作是计已,即杀其子,含悲垂泪,强食其肉,得度旷野。 
 
  云何?比丘!彼人夫妇共食子肉,宁取其味,贪嗜美乐与不? 」 
 
  答曰:「不也,世尊!」 
 
复问比丘:「彼强食其肉,为度旷野崄道与不?」 
 
  答言:「如是,世尊!」 
 
佛告比丘:「凡食抟食,当如是观!如是观者,抟食断知;抟食断知已,于五欲功德贪爱则断;五欲功德贪爱断者,我不见彼多闻圣弟子于五欲功德上有一结使而不断者;有一结系故,则还生此世。 
 
 
附注: 
 
抟食就是指我们一般的饮食 
 
【段食】 
  段即形段。食有资益之义。谓以香味触三尘为体,入腹变坏,资益诸根,故名段食。佛地论云:任持名食,谓能任持色身,令不断坏故也。古译经律,皆云抟食。 
FROM:【明,一如《三藏法数》】 
 
【段食】 
(饮食)梵名Pin!d!a,四食之一,旧译云搏食或团食,吾人常用之食物也。香味触为体,分分段段受用,以资益身分,故云段食。俱舍论十曰:「香味触三,一切皆为段食自体,可成段别而饮啖故,谓以口鼻分分受之。」义林章五本曰:「段者分段,分分受之能持身命。旧云团者,可抟可握,立为团食,此义全非。团字非搏,非水饮等可抟团圆。云何名团?故应名段。」 
FROM:【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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