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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9-9 09:28 编辑
(65楼~67楼用时约3小时)
四、菩萨布施时一念具足六波罗蜜
★ 菩萨摩诃萨见来求者生一子想。是故任力多少施之。是则名为施波罗蜜。
菩萨施时离于悭心。名尸波罗蜜。
能忍一切求者之言。名忍波罗蜜。
所施之物手自授与。名精进波罗蜜。
至心系念观于解脱。名禅波罗蜜。
不择一切怨亲之相。名般若波罗蜜。
善男子。如诸众生贪心杀时。一念具足十二因缘。
菩萨施时亦复如是。一念具足如是六事。是名功德智慧庄严。
[学习解说]:
菩萨摩诃萨见到有求众生会把他们当做亲生儿子想,会尽其所能布施众生,这叫做布施波罗蜜
菩萨在布施时如果远离悭贪心,叫做持戒波罗蜜
如果能忍受一切有求众生各种反对的声音,叫做忍辱波罗蜜
如果能亲手将财物布施给有求的众生,叫做精进波罗蜜
如果能至心系念(谓将心念系于一处而不思其他之意),一心观照解脱之法,叫做禅定波罗蜜
布施时如果能做到怨亲平等,叫做般若波罗蜜
善男子,比如众生为了贪欲而杀生时,一念中具足十二因缘
而菩萨在布施时,一念中具足的是以上六种波罗蜜,因此菩萨是功德智慧庄严
[学习笔记]:十二因缘指的是
1.无明2.行3.识4.名色5.六入6.触7.受8.爱9.取10.有11.生12.老死 十二因缘起于第八识1.无明(于第八识中)
然后进入第七识(行蕴,心念瀑布流) 2.行(这里的行就是行蕴,指第七识)
然后进入第六识(就是一般讲的意识) 3.识(这里是指第六识, 生成指意识已经投胎)
4.名色(名指第六识,色指第五识, 此时有意识和肉体, 但是眼耳鼻舌尚未生成)
5.六入(六根生成) 6.触(产生六触) 7.受(因为六触产生六种觉受分别)
8.爱(对六种觉受产生贪爱) 9.取(对六种觉受产生执取) 10.有(因执着而产生现业果报)
11.生(以前面的方式不断出生) 12.老死(不断以前面的方式老死) —— [必修]十二因缘
名词解释:
【系念】
谓将心念系于一处而不思其他之意。又作系念、悬念、悬想。据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三二九(大六·六八六中):“住空闲处,系念思惟先所修行。”又观无量寿经谓,众生用心观想佛时,应当一心系念,谛观彼佛。此外,一般俗称忧虑为悬念,称恋慕为悬想,皆为转讹之用法。(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卷三十九、大宝积经卷四十七、玄应音义卷三、慧琳音义卷三、卷九)p6671 FROM:【佛光大辞典】
【十二因缘】
梵语 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十二种因缘生起之意。又作二六之缘、十二支缘起、十二因缘起、十二缘起、十二缘生、十二缘门、十二因生。即构成有情生存之十二条件(即十二有支)。
(一)阿含经所说根本佛教之基本教义,即:无明(梵 avidya^)、行(梵 sam!ska^ra)、识(梵 vijn~a^na)、名色(梵 na^ma-ru^pa)、六处(梵 s!ad!-a^yatana)、触(梵 spars/a)、受(梵 vedana^)、爱(梵 tr!s!N!a^)、取(梵 upa^da^na)、有(梵 bhava)、生(梵 ja^ti)、老死(梵 jara^-maraN!a)。据长阿含卷十大缘方便经载,缘痴有行,缘行有识,缘识有名色,缘名色有六入,缘六入有触,缘触有受,缘受有爱,缘爱有取,缘取有有,缘有有生,缘生有老、死、忧、悲、苦恼大患所集,是为此大苦阴缘。即此十二支中,各前者为后者生起之因,前者若灭,后者亦灭,故经中以(大一·六七上)“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中略)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之语,说明其相依相待之关系。即一切事物皆具有相依性,皆由因、缘所成立,故说无常、苦、无我。
在阿含经典中,除十二缘起说之外,另有十支、九支、八支、七支等缘起说,广义而言,彼等皆含摄于十二缘起说中。又杂阿含经卷十二谓,缘起法乃永恒不变之真理,佛观察此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又若自有情生存之价值与意义方面观察十二缘起之意义,则指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即有情之生存(有)乃由识(精神之主体)之活动开始,识之活动成为生活经验(行),复由活动之蓄积形成识之内容。然识之活动乃识透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意六处)接触认识之对象(即一切心、物(名色)),此系主观上感受之事。凡夫之识以无明(对佛教真理无自觉)为内相,以渴爱(求无厌之我欲)为外相,渴爱即识之根本相,且发展而取一切为我,成为我执(取),故由此染污识之活动所薰习之识,必应经验生、老、死等所代表之人间苦、无常苦。反之,圣者因灭无明及渴爱,故人间苦亦灭。
(二)对十二缘起,俱舍论卷九举出如下四种解释:(1)刹那缘起,即一刹那间心中具足十二支,例如因贪心而起杀生之瞬间,在彼时刹那间心中充满愚痴、无明,故有行杀之意愿产生。(2)连缚缘起,即此十二支连续不断,形成前因后果之关系。(3)分位缘起,例如三世两重因果之解释,即十二支分乃表示有情生死流转之过程及其状态。(4)远续缘起,指十二支之连续缘起可远隔多世。有部采用分位说(三世两重因果),即无明与行是于过去世起烦恼造业时有情之分位,指身心(五蕴)而言。依此过去世之二因,心识始托生母胎之刹那,其有情之分位为识;托生之第二刹那以后,六根未备之分位为名色;胎内六根具足之分位为六处;出胎后但有接触感觉以至二、三岁为止,其分位为触;四、五岁至十四、五岁间感受性极胜,分位为受;以上从识至受,称为现在世之五果。
其后,爱欲强烈之十六、十七岁以后为爱;贪著心胜之三十岁以后为取;如此造业之分位为有;以上三者,称为现在世之三因。由此因感生未来世之分位为生;此后至死为老死,以上二者属未来世之二果。类此,分为过现未三世,再立二重之因果,此谓三世两重因果。
因中含摄惑、业,果即是苦,故十二缘起摄于惑业苦之三道,而因果不断,无始无终。经部不赞同有部之说,主张无明绝非单指过去之无智,亦非指五蕴而言。
(三)据成唯识论卷八所载,无明至有为因,生、老死为果,故立一重因果。然因与果必须异世,从而立二世一重因果。无明与行两支系由识至受之五支的因,故二支为能引支,五支为所引支,此七支亦总称牵引因。以爱、取、有三支为因,能生未来之生与老死两支,故三支称能生支或生起因;生、老死称所生支或所引生。
(四)天台宗立思议生灭、思议不生不灭、不思议生灭、不思议不生不灭等四种十二因缘,以此配于化法四教(藏、通、别、圆)。圆教称十二因缘为佛性,即表示依缘而生之现象无非是中道之理。
观十二缘起,与四谛观同为佛教重要之观法,据传释尊因观此而开悟证果。据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四,依无明而行等顺次观迷之生起者,称为杂染顺观;于老死等支各立苦集灭道四谛,从老死逆次观迷之生起者,称为杂染逆观。由无明灭则行灭等顺次观悟之现成者,称为清净顺观;由老死灭而生灭等逆次观悟之现成者,称为清净逆观。
据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四所说,观迷生起之流转门系除无明、行外之十支,观悟现成之还灭门则系观十二支。然依巴利文律之大品,流转门为顺观,还灭门称为逆观,至今仍采此说。且天台宗指出,依三世两重、二世一重、刹那一念三种十二因缘观,各依序可破断见(包含常见)、著我见、性实见等三种见解。(中阿含经卷十涅槃经、卷二十四大因经、增一阿含经卷三十“六重品”、卷四十六放牛品、法华玄义卷二、法界次第初门卷中)p337 FROM:【佛光大辞典】
★ 复次善男子。菩萨摩诃萨造作不共法之因缘。名福庄严。
教化众生悉令获得三种菩提。名智庄严。
复次善男子。菩萨若能调伏众生。名智庄严。
同于众生受诸苦恼。名福庄严。
菩萨能令一切众生离于恶见。名智庄严。
能教众生住信施戒多闻智慧。名福庄严。
[学习解说]:
另外,善男子,菩萨摩诃萨造作不共法(指不共通之功德法。乃佛及菩萨所具足,而凡夫与二乘所无之殊胜特质)的因缘,叫做福庄严
菩萨教化众生获得三种菩提(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叫做智庄严
还有,善男子,菩萨如果能调伏刚强众生,叫做智庄严
菩萨与众生共同受诸苦恼,叫做福庄严
菩萨能令一切众生远离恶见,叫做智庄严
菩萨能教化众生安住信心,广修布施、持戒、多闻、智慧,这叫做福庄严
名词解释:
【三菩提】
<一>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种人欲渡恒河,第一人以草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于此船中载渡百千人。上述系出生菩提心经所载。(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优婆塞戒经卷一“三种菩提品”、大智度论卷五十三)
<二>就佛之三身,别为应化佛菩提、报佛菩提、法佛菩提三种。(一)应化佛菩提,又作方便菩提、究竟菩提,此菩提以自在之善巧化用为道。(二)报佛菩提,又作实智菩提、清净菩提,此菩提以称理之智慧为道。(三)法佛菩提,又作真性菩提、实相菩提、无上菩提,此菩提以实相之理为道。法华经玄义卷五下以此三菩提配资成轨、观照轨、真性轨;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三之一则配以解脱、般若、法身。(金光明玄义卷上)((参见:三身)555、“菩提”5198)p631 FROM:【佛光大辞典】
【不共法】
梵语 a^veN!ika-buddha-dharma。又作不共佛法。指不共通之功德法。乃佛及菩萨所具足,而凡夫与二乘所无之殊胜特质。在大小乘诸经论中,于此不共法颇有异同之说,一般系将佛之十力、四无所畏、三念住,及佛之大悲,合称为“十八不共法”。(大般若经卷四一一、自在王菩萨经卷下、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嘱累品、大毗婆沙论卷十七、大智度论卷二十六)p966 FROM:【佛光大辞典】
【教化】
<一>梵语 pari-pac。教,以善法教导他人;化,令远离恶法。为教导感化之意,即说法引导众生而令其受感化。如经上所言,转无上法轮教化诸菩萨;教化安立无数众生,令住无上正真之道。凡此皆属转恶为善、转凡化圣之教化。与“开化”、“摄化”、“施化”、“劝化”等词同义。(长阿含卷一大本经、增一阿含经卷一、法华经卷四)
<二>日本佛教用语。在佛前举行法会之际,所唱诵之一种赞歌。p4596 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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