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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胞的提醒 : 勇敢报案,弥补过失,尽速整理证据报警处理 
 
作者:首楞严三昧 
 
 
对于诈骗犯法的事情 
[知情者]或[当事者]应该勇于举发,让犯罪者付诸法律制裁,断恶扬善 
这样才能避免更多人被诈骗受害,才算尽了国民应尽的义务,为社会安定付出贡献 
这样才是弥补自己过错和消除自己业障的方式 
如果佛弟子不能挺身而出,避免更多众生受害,让社会败坏 
那又如何是个菩萨行者呢?可能连一般人都不如了 
如果不敢揭发诈骗犯罪,又如何能破邪显正呢? 
佛弟子不能因此败坏佛教徒的形象 
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自己都是非不分,不敢面对,这样如何劝导众生学佛呢 
所以不要因为一时过错而弄昏了头,让罪恶越滚越大 
因此佛弟子不仅应该在佛前忏悔,更应该勇敢报案,弥补过失 
 
所以不要再打口水战,报警处理才是正途 
如果不报警诉诸法律,只会让诈欺犯罪做大,成为犯罪者的帮凶 
 
如有过错,先认错,才能挺起身面对,不用与人讥辩 
面对挫折,理性面对,勇于处理,就能增上智慧 
善恶顺逆都是修行的好因缘,冷静就能显露智慧 
 
如果勇于面对,以后还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而且一定会受到世人的敬重,佛菩萨也才会继续支持这样的人 
这样以后必定能够以成长后全新的形式再度出现 
 
如果不是如此,一定会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和遗憾 
也无法作为世人的表率,以后必定会留下令人随时谈论的污点 
而无法站直做人,更不用说宣扬佛法 
 
人要看得长远,行菩萨道更是如此 
 
在此时,犯罪集团为了保全自己,所以一定会利用各种手法打击知情者, 
让知情者意气用事,而消灭证据或退失报案的想法,或错过报案的时机 
 
所以这个时候更应该排除杂念 
想好因应的对策,整理对方犯罪的证据,尽速报警处理 
这样才能尽快尘埃落定 
 
这是智慧的对决,定慧由此可见 
 
=================================2011.1.6 
[知情者]搜集证据举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匡正社会风气 
让民众知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不虚] 
这才是佛弟子应有的做法 
 
[犯罪者]向警方投案自首,归还窃取的财物,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网路虚幻,可能一骗再骗,罪犯惯用两面手法 
如果没有诉诸法律制裁,警告世人,则无法匡正社会风气 
若让邪徒扩张,败坏佛教根基,这正违背[楞严经]的教导,没有做到破邪显正的经教 
 
网路诈骗经常是多人共犯行为,是一种多人共犯结构 
不然不可能成立一个公司和网站,这需要负责种种事务的人 
而且所犯的罪过和罪行遍及各地,受害人之多无法想像 
因此,这不是单纯发表忏悔文章就能回避过错的 
应该诉诸法律制裁,由各地警方联合办案,才能还给各地受害者一个公道 
 
受害者通常是单纯的, 
受害者并不是公正的执法者, 
所以不应该由少数受害者决定如何裁决罪犯 
这种诈骗案件应该交给专业的法官来裁决,[勿枉勿纵]才能显示公道 
 
这些观念都是要教育的,才能避免无知的人民一再受害 
也才能警告心怀邪恶者,切勿贪赃枉法,一再造恶 
-----------------------------------------2011.1.7 
佛弟子应该勇于面对司法,以身作则 
这样才能给世人和佛弟子一个好示范 
才能匡正种种乱象,拨乱反正 
 
[善][恶][顺][逆]都是修行的好缘 
纵使自己面对逆缘, 
若能超越私心,举发邪恶,造福众生, 
这更是无量功德 
---------------------------2011.1.7 
 
以上个人之见,提供参考 
 
祝福慧增上 身心安祥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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