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光明净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7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习经心得] 由《金刚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想到心念的真正超越才是解脱的根本!

[复制链接]

1343

主题

9647

帖子

3万

积分

修行学员

积分
37523

[禅定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6-19 15:3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

“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发菩萨心者,持于此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人演说,其福胜彼。云何为人演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何以故?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
  如露亦如电,  应作如是观。”

佛说是经已,长老须菩提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闻佛所说,皆大欢喜,信受奉行。

=============

经文: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关于【有为法】是指因缘和合而生的一切事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由此想到伟大的导师佛陀,回入娑婆普度众生,也是“应众生之机类而现身”,“应真佛缘而变化种种”相貌,随缘入世次第说法

关于【应化】(术语)应者应现。应众生之机类而现身也。化者变化。应真佛缘而变化种种也。西域记七曰:“天帝释欲验修菩萨行者,降灵应化为一老夫。”FROM:《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

既然一切有为法缘起缘灭,是无常法,它就不可能永远不变
因此我们不应当执着,而是应当借助这些境相学习经中教导“不取于相,如如不动”,令心持续保持清净光明

不过,对于初学者来说,虽然《金刚经》上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但是自己要清楚明白,这

不是口上说说的,如果自己还贪着肉味、或世俗情欲、色欲、名利、财物...,
那就是自己已经堕入「有为」和「非法」中,也当然就会堕入六道轮回之中。
所以,「圆觉经」上说:「爱欲为轮回本」。(指一切情爱和贪着欲望) —
「戒、定、慧」的法性原理

所以【心才是根本!】,心的超越才能出离轮回,解脱成佛!

由此,想到禅路(见忍法师唱)这首佛乐

其中有句歌词是这样写的:“谁说行者不报恩 原来法界十方是空门”

反观我们之所以累世不得出离,就是因为在相上团团转,始终心生贪恋和执着,而无法见真

所以,这段经文也是在告诫我们:

想解脱六道轮回,那就要先放下六道中的观念和执着

只有自己舍弃执着,自己才不会被自己的念头所牵引,而和众生的共业起六道牵扯,这样就能逐渐摆脱六道引力的禁锢 —
自杀的因果和真相

以上,忏悔实修还很浅,各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愿好好努力持续增上


感恩师长们慈悲教导
感恩佛菩萨慈悲护念
感恩一切护法圣众
感恩同修同愿同行
感恩清净光明净土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清净光明净土

GMT+8, 2024-11-16 08:12 , Processed in 0.08969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