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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净慧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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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佛弟子[净慧慈光],学习《优婆塞戒经》的习经记录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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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6 10:33: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28 09:09 编辑

优婆塞戒经业品第二十四之一


善生言:“世尊!诸佛如来未出世时,菩萨摩诃萨以何为戒?”
善男子!佛未出世,是时无有三归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修十善法。
是十善法,除佛无能分别说者,过去佛说流转至今,无有漏失,智者受行。
善男子!众生不能受持修集十善法者,皆由过去不能亲近咨承佛故。


[学习解说]:

善生继续问佛:世尊,诸佛如来未出世时,菩萨摩诃萨以什么为戒?

佛说:善男子,诸佛如来未出世时没有三皈依戒,有智慧的人想要求得菩提道都修行十善法(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

这十善法,除佛以外没有人能分别解说清楚透彻,这十善法是过去诸佛流传至今,因此有智慧的人应当信受奉行
善男子,如果有众生不能受持和修集十善法,这都是由于过去世没有亲近诸佛的缘故


[学习笔记]:

原来十善法是过去诸佛流传至今的,而且诸佛如来未出世时,有智慧的人为求菩提道都修十善法,这让末学重新认识了十善法的重要!同时忏悔以前没有重视十善法的业障与愚痴!阿弥陀佛!

由此想到:[七佛通戒偈]~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
此一四一句偈总括一切佛教,佛教之广海,摄尽于此一偈。
大小乘八万之法藏,自此一偈流出也。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这就是要断除六道中种种观念执着的牵扯),是诸佛教 —— 自杀的因果和真相
就是先断恶修善,然后自净其意,就是透过心法的定慧观行,转凡心为佛心,这就是佛的教导,这就是佛教。——「转念」与「定、慧修持」的法性原理
解脱六道轮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佛经上大都劝导由断恶修善来逐渐转化和达成

尤其我们还只是个初学者,所以
在基础精进实修的修行阶段
五戒十善是根本,这一定要尽快圆满,才能免去修行过程中干扰和障碍

所以一定要
[断杀][吃素](尽量晚上不外出,以免不小心撞伤或踏死众生,也避免邪恶非人鬼神干扰)
[戒盗](除了偷盗,请注意一些公家的小东西可能平常随意拿走或放入自己口袋,或占用公物)
[戒酒](1.断除贪着,2.以免丧失自制力而犯错酿灾,或引发非人鬼神干扰)
[尽量禁口,默念佛号](避免四种[妄语][恶口][两舌][绮语]口业)
[远离外道和恶友](才能断除世俗[贪][嗔][痴],才能断除[邪见]和非人鬼神干扰)
避免引起夫妻正淫以外的一切行为

或许您们之中有人已经发心好好修行,但是却还没落实上述要点
这就会有干扰和障碍,会有累世宿业果报现前,边修边漏,难以圆满 ——
[必修]五戒十善

即使是大乘根器的人,
如果连最简单的「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都做不到,基础的「五戒」「十善」也做不到
就算俱备上面的「信心」和「发心」,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发现业障实在太深重
那就是虽有「大乘心」,但是,基础太差,仍要修学「大乘」和「小乘」的「共通法」,以补足基础「戒行」和「修行」
(附注:「大乘」和「小乘」的「共通法」就是「三十七道品」,这是基本的基础前行) ——
以「法性原理」看大乘和小乘根器

名词解释:

【十善】
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 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法】
(术语)五戒十善为世间之善法,三学六度为出世间之善法,浅深虽异,而皆为顺理益己之法,故谓之善法。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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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7 10:32: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27 10:37 编辑

(172楼共用时约3小时)

善男子!一切众生皆有杂心,杂心因缘有杂烦恼,杂烦恼故造作杂业,杂业因缘受于杂有,杂有因缘受于杂身。

[学习解说]:

善男子,一切众生都有杂心,又因种种杂心而生种种烦恼,又因种种烦恼而造作种种杂业,又因杂业受于杂有,又因杂有受于杂身


[学习笔记]:

由这段经文可知:
一切都是念头的作用,
什么样的念头和行为,就产生相对应的后果
一切都是众生自作自受,
所以,自己应该为自己现在承担的后果负责,不应该再抱怨

如果想转好,那就应该改变自己的观念
学习正确的观念和正确的行为
这样就能:如是因,如是果
就能善有善报

这就是六道轮回的原理——
六道轮回的因果原理

然而
我们每个人随时都在用这颗心(心识作用)
每分每秒心识作用都不停息,不断的起心动念
只不过一般人并不明白其原理和作用,而且都用在负面的方向
所以我们凡夫每天都在错误的使用心法
因为一般人常用的是凡夫心,大都是负面黑暗的思维心绪
例如,贪心,嗔心,痴心,爱欲心,仇恨心,烦恼心,恐惧心,狂妄心,傲慢心,忌妒心…
又因为累劫累世这些凡夫心不停的积习增长,
所以我们不断的堕入情绪,执着表相虚妄而生死轮回

而佛菩萨和圣者因为明白法界和生命的真相
所以用的是正确的心法,例如:慈悲心清净心光明心平等心无染心…
因此能解脱虚妄和轮回,而且能在法界中自由自在的变化——
[略说]什么是因果轮回?佛?佛法?佛教?佛门心法?

所以,
什么是轮回的根本呢?
就是[贪欲][瞋念][愚痴]
什么是[贪][瞋][痴]呢?
就是负面的心念

什么是成佛的根本呢?
就是慈悲心,清净心,平等心,光明心,不二心
就是种种正面的心念

所以说[[相由心生,业由心转,万法唯心]] ——
[略说]为什么常说众生根器因缘不同,所以成就或果报不同?



善男子!一切众生得杂身已,见于杂色;见杂色已,生恶思惟,是恶思惟名为无明;无明因缘,生于求心,名之为爱;因爱所作,名之为业;是业因缘,获得果报。

[学习解说]:

善男子,一切众生得到杂身后,又因见到种种杂色而生起种种恶念,这些恶念就是无明
又因种种无明的缘故,生出种种渴求之心,这就是爱欲,又因种种贪爱所以造作种种业行,又因种种业力而感召种种果报


[学习笔记]:

这段经文末学理解其实就是再讲十二因缘的轮回过程:
十二因缘,其实是讲有情生命的缘起, 就是有情众生生死流转的12个过程

就是1.无明2.行3.识4.名色5.六入6.触7.受8.爱9.取10.有11.生12.老死

无明,是指过去世无始劫以来的烦恼
无明就是存在第八识, 第八识就像仓库, 就像生命不断轮回的记忆库
善恶种子都存在第八识中, 无明就是愚痴, 是相对于圆满的佛性

所以,十二因缘起于第八识1.无明(于第八识中)
然后进入第七识(行蕴,心念瀑布流) 2.行(这里的行就是行蕴,指第七识)
然后进入第六识(就是一般讲的意识) 3.识(这里是指第六识, 生成指意识已经投胎)
4.名色(名指第六识,色指第五识, 此时有意识和肉体, 但是眼耳鼻舌尚未生成)
5.六入(六根生成) 6.触(产生六触) 7.受(因为六触产生六种觉受分别)
8.爱(对六种觉受产生贪爱) 9.取(对六种觉受产生执取) 10.有(因执着而产生现业果报)
11.生(以前面的方式不断出生) 12.老死(不断以前面的方式老死) ——
[必修]十二因缘



有智之人,能破析之,由内烦恼、外有因缘,则能系缚;修十善已,则能解之。
是故如来初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时,分别演说十善之法:因十善故,世间则有善行恶行、善有恶有乃至解脱,是故众生应当至心分别体解十善之道。


[学习解说]:

有智慧的人能通过思惟清楚明白这是由于众生六根烦恼与六尘外境相互染污而被系缚、不得自在,有智慧的人还知道如果修行十善法则能解除这些烦恼的束缚

因此如来最初获得无上正等正觉时,就分别为众生演说这十善法:因为有了十善法的缘故,世间才有善行与恶行、善有与恶有乃至于解脱,因此众生应当至心体会和实修这十善法


[学习笔记]:

众生因为身口意不清净的缘故,才会被烦恼系缚(拘束之意。指众生之身心为烦恼、妄想或外界事物所束缚而失去自由,长时流转于生死之中)不得自在,然而十善法就是扭转众生身口意三恶业的方法,十善法的“内容包括“身三”,即不杀、不盗、不淫;“口四”、即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意三”、即不贪、不嗔、不痴。”

透过[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作用的正确修行引导,
由正确的心念观行,逐渐清净第八识,而恢复佛性成佛
这种解脱轮回方法就是佛法的心法 ——
[略说]什么是因果轮回?佛?佛法?佛教?佛门心法?
就是[心念]决定众生[轮回]或[成佛]
[心念]是一切的根本,
这也是末学常讲心法的原因,因为这是根本


心念的原理,就是~
由众生六根受到外尘(外相)影响,产生六识[眼][耳][鼻][舌][身][意]各种感官觉受,产生种种意念或思想观念,这些念头就会成为潜意识,然后逐渐成为第八识的习气或无明(无智愚痴)种子
不论是痛苦或快乐,都逐渐形成强烈的执着
而又由这第八识累积的无明习气,累世影响众生的观念和行为
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
这样就造成轮回,这就是轮回的真相 ——
[略说]为什么常说众生根器因缘不同,所以成就或果报不同?

名词解释:

【系缚】
梵语 bandhana,巴利语同。拘束之意。又作结缚。指众生之身心为烦恼、妄想或外界事物所束缚而失去自由,长时流转于生死之中。据长阿含卷八众集经所载,系缚众生之身心者有四,即贪欲、嗔恚、戒盗、我见等四烦恼。此外,印度数论学派立有自性缚、布施缚、变异缚等三种系缚。(鞞婆沙论卷二、金七十论卷中、大藏法数卷二十)((参见:四缚)1839、“系”6670)p6671 FROM:【佛光大辞典】

【五戒十善】
“十善”的内容包括“身三”,即不杀、不盗、不淫;“口四”、即不两舌、不恶口、不妄言、不绮语;“意三”、即不贪、不嗔、不痴。身、口、意代表了行为、语言和思想。“五戒”侧重于止恶,而“十善”侧重于修善。由“五戒”而来的“十善”即以不净观离贪欲,以慈悲观离嗔恚,以因缘观离愚痴,以诚实语离妄语,以和合语离两舌,以爱语离恶口,以质直语离绮语,以救生离杀生,以布施离偷盗,以净行离邪淫。FROM:百度百科

【十善】
十种的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痴。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六尘】
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尘者染污之义,谓能染污人们清净的心灵,使真性不能显发。又名六境,即六根所缘之外境。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系缚】
梵语 bandhana,巴利语同。拘束之意。又作结缚。指众生之身心为烦恼、妄想或外界事物所束缚而失去自由,长时流转于生死之中。据长阿含卷八众集经所载,系缚众生之身心者有四,即贪欲、嗔恚、戒盗、我见等四烦恼。此外,印度数论学派立有自性缚、布施缚、变异缚等三种系缚。(鞞婆沙论卷二、金七十论卷中、大藏法数卷二十)((参见:四缚)1839、“系”6670)p6671 FROM:【佛光大辞典】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梵语 anuttara-samyak-sam!bodhi,巴利语 anuttara-samma^sambodhi 之音译。略称阿耨三菩提、阿耨菩提。意译无上正等正觉、无上正等觉、无上正真道、无上正遍知。“阿耨多罗”意译为“无上”,“三藐三菩提”意译为“正遍知”。乃佛陀所觉悟之智慧;含有平等、圆满之意。以其所悟之道为至高,故称无上;以其道周遍而无所不包,故称正遍知。大乘菩萨行之全部内容,即在成就此种觉悟。菩萨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则译为“无上正真道意”。
 又梵语 anuttara-samyak-sam!buddha,音译阿耨多罗三藐三佛陀,意指完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之人,故一般译为“无上正等觉者”。此系佛陀之尊称。又可省略阿耨多罗,而仅作三藐三佛陀,或三耶三佛、三耶三佛陀等。(大智度论卷二、卷八十五、往生论注卷下、法华经文句卷二上、法华经玄赞卷二本、慧苑音义卷上、慧琳音义卷二十六、卷二十七)((参见:正遍知)2001、“正觉”2005)p3674 FROM:【佛光大辞典】




若有风云,为持大水、阿修罗宫、大地、大山、饿鬼、畜生、地狱、四天王处乃至他化自在天处,悉因众生十业道故。
转轮圣王所有四轮:金、银、铜、铁,七众受戒求三菩提,亦因十善业因缘故。


[学习解说]:

若有风云能持大水、阿修罗的宫殿、大地、大山、饿鬼、畜生、地狱、四天王处(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乃至他化自在天处(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这也是众生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即十善与十恶。)的感召

转轮圣王的金、银、铜、铁四种轮宝,以及七众(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受戒以及求证三乘菩提(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也都是因为十善业的感召


名词解释:

【三菩提】
<一>就三乘之所得而别,分为声闻、缘觉、无上正等三种菩提。又作三乘菩提。(一)声闻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以此因缘,心得解脱者,称为声闻菩提。(二)缘觉菩提,又作独觉菩提、辟支佛菩提。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而不教他人发菩提心,不令他人入信,不自受持大乘经义,亦不广为他人解说,以此因缘,心证辟支菩提。(三)无上正等菩提,又作无上菩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诸佛菩提。谓善男子善女人自发菩提心,亦复教他人发菩提心,令他人入信,若有来者及不来者,悉皆恭敬亦生随喜,如此解脱自利利他,为多人利益、安乐故,称为无上正等菩提。以上三乘譬如有三种人欲渡恒河,第一人以草为筏,倚之而渡;第二人以皮囊或皮船倚之而渡;第三人造作大船乘之入河,于此船中载渡百千人。上述系出生菩提心经所载。(杂阿含经卷二十八、优婆塞戒经卷一“三种菩提品”、大智度论卷五十三)
 <二>就佛之三身,别为应化佛菩提、报佛菩提、法佛菩提三种。(一)应化佛菩提,又作方便菩提、究竟菩提,此菩提以自在之善巧化用为道。(二)报佛菩提,又作实智菩提、清净菩提,此菩提以称理之智慧为道。(三)法佛菩提,又作真性菩提、实相菩提、无上菩提,此菩提以实相之理为道。法华经玄义卷五下以此三菩提配资成轨、观照轨、真性轨;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三之一则配以解脱、般若、法身。(金光明玄义卷上)((参见:三身)555、“菩提”5198)p631 FROM:【佛光大辞典】

【六大】
(名数)又曰六界。地水火风空识也。此六法周遍一切法界,而造作有情非情,故名为大。盖非情为五大所成,而有情为六大所成也。此六大之义,虽涉于显密而说之。然显教之义,以欲知六大假和合而成一身,能成之六大,所成之一身,皆是生灭无常之假法而说之也。仁王经观空品曰:“色受想行识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同受持品曰:“比丘比丘尼,修行十善,自观己身地水火风空识分分不净。”大般若经二百七十三曰:“一切智智清净,故地界清净。一切智智清净,故水火风空识界清净。”璎珞本业经上曰:“六大识空四大,一切法无自相无他相,如虚空故。”天台仁王经疏中曰:“阿含云:六王诤大,地谓我能载,水云能漂润,火云能烧照,风云能生动,空云能容受。识云若无我者,色则败坏,五虽大而识为王。故云:四大围空,识居其中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七众】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他化自在天】
(天名)略名他化天,欲界六天之第六,故称为第六天。此天为快乐,不要自己乐具变现,下天化作,假他之乐事,自在游戏,故曰他化自在。梵名娑舍跋提Paranirmitavas/avartina,此天为欲界之主与色界之主摩醯首罗天,皆为害正法之魔王。即四魔中之天魔也。佛成道时,来试障害者,亦此天魔也。或言第六天上别有魔之宫殿,魔王住之,非他化天王也。智度论九曰:“此天夺他所化而自娱乐故言他化自在。”俱舍颂疏世间品一曰:“他化自在天,于他化中得自在故。”智度论五曰:“魔有四种,(中略)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佛祖统纪二曰:“诸经云:魔波旬在六欲顶,别有宫殿。今因果经乃为自在天王,如此则当第六天。有此两异,盖是译者用义之不同也。”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四天王】
(天名)为帝释之外将。须弥山之半腹有一山,名由犍陀罗。山有四头,四王各居之,各护一天下,因之称为护世四天王。其所居云四王天。是六欲天之第一,天处之最初也。称为四天王天Caturmaha%ra%jaka%yika%s,东持国天Dhr!itara%s!t!ra,南增长天Viru%d!haka,西广目天Viru%pa%ks!a,北多闻天Dhanada,又云Vais/raman!a。长阿含经曰:“东方天王,名多罗吒,领乾闼婆及毗舍阇神将,护弗婆提人。南方天王名毗琉璃,领鸠槃荼及薜荔神,护阎浮提人。西方天王名毗留博叉,领一切诸龙及富单那,护瞿耶尼人。北方天王名毗沙门,领夜叉罗刹将,护郁单越人。”婆沙论谓四天王身长一拘卢舍四分之一。止持会集音义四王天曰:“东方持国天王,谓能护持国土,故居须弥山黄金埵。南方增长天王,谓能令他善根增长,故居须弥山琉璃埵。西方广目天王,谓以净天眼常观拥护此阎浮提,故居须弥山白银埵。北方多闻天王,谓福德之名闻四方,故居须弥山水晶埵。”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阿修罗宫】
(杂名)阿修罗之宫殿。义楚十六曰:“长阿含云:阿修罗宫,在大海底。(中略)如天富乐。”西域记十说清辩菩萨,入南天竺案达罗国修罗窟待弥勒出世。同九曰:“石室西南隅,有岩岫,印度谓之阿素洛宫也。”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四轮】
<一>指成立器世间之金轮、水轮、风轮、空轮。轮,持载之义。以此四轮支持器世间,金轮在大地之下,金轮之下有水轮,水轮之下有风轮,风轮之下有空轮。而据俱舍论世间品载,不加空轮,只有金、水、风三轮。((参见:大地四轮)778)
 <二>指曼荼罗四轮。曼荼罗,轮圆具足之义,故称为轮。(一)本尊黄色,住于方形之地轮曼荼罗,称为金轮。(二)本尊白色,住于圆形之水轮曼荼罗,称为水轮。(三)本尊赤色,住于三角形之火轮曼荼罗,称为火轮。(四)本尊黑色,住于半月形之风轮曼荼罗,称为风轮。
 <三>指转法轮四轮。即金刚轮,为东方阿閦佛之法轮;宝轮,为南方宝生佛之法轮;法轮,为西方阿弥陀佛之法轮;羯磨轮,为北方不空成就佛之法轮。(理趣释卷下)
 <四>指转轮圣王之四轮。又称四轮宝。即金、银、铜、铁四种轮宝。((参见:转轮圣王)6624)
 <五>可用以对治沦入八难处之四轮:(一)住善处,(二)依善人,(三)自发正愿,(四)宿植善根。((参见:八难)318)
 <六>指东晋竺道生所立,能摧灭众生惑业之善净法轮、方便法轮、真实法轮、无为法轮四轮。((参见:生公四轮)2056)p1837 FROM:【佛光大辞典】

【转轮圣王】
简称转轮王,或轮王,为世间第一有福之人,于人寿八万四千岁时出现,统辖四天下。有四种福报:
一、大富,珍宝、财物、田宅等众多,为天下第一;
二、形貌庄严端正,具三十二相;
三、身体健康无病,安稳快乐;
四、寿命长远,为天下第一。
转轮王出现时,天下太平,人民安乐,没有天灾人祸。此乃由过去生中,多修福业,可惜不修出世慧业,所以仅成为统治世界有福报之大王,却不能修行悟道证果。参考轮王条。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是十善业道因缘故,一切众生内外之物,色之与命,皆有增减,是故智者应当具足修十善道。

[学习解说]:

因此,修行十善业能令一切众生身心内外、色身与寿命有所增减,所以有智慧的人应当具足修行十善道

[学习笔记]:
例如
满脑贪瞋痴,就会堕入恶道中
善恶参半,就可能投胎入人间
杀生或罪大恶极就容易堕入地狱
淫念炽盛就容易堕入畜生道
贪心吝啬就容易堕入饿鬼道
慈心善良就容易往生善道,如天上或人间富家
学习正法修行就容易生天或往生净土甚至解脱轮回 ——
六道轮回的因果原理

名词解释:

【十业】
又名十业道,即十种的作业行为,有善恶的分别。(参见:十善十恶)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十善十恶】
十善即十善业,梵语 das/akus/ala-karma^ni。乃身口意三业中所行之十种善行为。又作十善业道、十善道、十善根本业道、十白业道。反之,身口意所行之十种恶行为,称为十恶,又作十不善业道(梵 das/a^kus/ala-karma-patha^ni)、十恶业道、十不善根本业道、十黑业道。即:(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妄语。(五)两舌,即说离间语、破语。(六)恶口,即恶语、恶骂。(七)绮语,即杂秽语、非应语、散语、无义语。乃从染心所发者。(八)贪欲,即贪爱、贪取、悭贪。(九)嗔恚。(十)邪见,即愚痴。离以上十恶,则为十善。依此顺序,属身业者三,属口业者四,属意业者三,称为“身三、口四、意三”。除意三外之七支,称为七支业(口四亦称语四)。造业之经过可分为加行、根本与后起三个阶段,此十业道属根本者,故立为根本业道。
 十善十恶之说,见于大、小乘诸多经典,阿含经谓行十善将生人天世界,行十恶则堕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说一切有部等部派对十善十恶之果报分为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加以解释,因行十恶而堕三恶道者,为异熟果;因杀生业而致多病短命者,为等流果;因杀生业而遇霜雹、尘秽等害者,为增上果。
 此外,十恶系由贪、嗔、痴三不善根中任一者之加行(预备之行为)而起,当其显现成为业道,即依三不善根中之特定者或任一而引起。十恶之中,以杀生及邪见为最重。据新华严经卷三十五称,行十善十恶者,依善之弱强程度而得人、天、三乘、佛果;依恶之程度而堕三恶道,即恶性强则堕地狱,次则为畜生,再弱则为饿鬼;或生于人间,亦遭短命、多病及其他之不幸。十善具有止恶行善之意义,故亦称十善戒,或十善法戒、十善性戒、十根本戒。又十善为顺理之正法,故有十善正法之名。据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下载,修下品之十善,可为人中之王;中品十善为粟散王,即小国之王;上品十善为铁轮王,即转轮圣王之一。据此意义而言,其王位称为十善位,帝王称为十善君;于过去修十善戒,得此功德,故称之为十善戒力。于天台宗,圆教十信位之菩萨名为十善菩萨。又据无量寿经卷下所载:(一)杀生。(二)偷盗。(三)邪淫。(四)两舌、恶口、妄语、绮语。(五)饮酒等称为五恶;反之,则称五善。此五者同于五戒之德目,故守五戒称五善,违反五戒则谓五恶。(长阿含经卷十五、增一阿含经卷四十三、卷四十四、正法念处经卷一、卷二)((参见:业)5494、“业道”5502)p468 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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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8 09:25: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28 18:15 编辑

(173楼共用时约3小时)


若诸众生少、壮、老时,春、秋、冬、夏所起烦恼,各各别异,小、中、大劫所起烦恼,亦复如是各各别异。众生初修十善业时,得无量命,色、香、味具,因贪、瞋、痴一切皆失。是十恶业道因缘故,时节、年岁、星辰、日月、四大变异;若人能观如是事者,当知是人能得解脱。众生皆由苦因缘故则生信心,既得信心能观善恶,如是观已修十善法。意行十处,故名十道。

[学习解说]:

如果众生少年壮年老年时、以及春夏秋冬所起种种烦恼,还有小劫中劫大劫所起烦恼各个不同
(要知道)众生初修十善业时,能得无量寿命,包括色、香、味也都具足,只因造作贪嗔痴三恶业的缘故而一切皆失

因为十恶业(指身口意所行的十种恶行为,称为十恶。身恶业即杀生、偷盗、邪淫;语恶业即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意业即贪欲、嗔恚、愚痴)的缘故,使得时节、年岁、星辰、日月、四大变异(末学理解这是说受报的因缘逐渐变坏),如果有人能正观这些因缘果报的话,当知此人则能获得解脱。众生都是由于苦难的因缘才逐渐对佛法生起信心,具有信心之后才能进一步观察善恶果报,能这样观察者便能修十善法,因为这十善的业行能生善道,所以叫做十道


[学习笔记]:

经文~“众生皆由苦因缘故则生信心,既得信心能观善恶,如是观已修十善法。”

由此可见【苦难和报应对众生也是好的,是一种机会和契机】
因为,这样能令众生【正视并反省苦难的本源】【使众生反省和检讨,然后改进错误,学习正确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
反思检讨【我们可能一直用错误的观念和态度在面对或处理生活上的各种事情  而现在,这可能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抉择,是一个反省和选择正确人生的好机会】,因为知苦觉苦才能离苦

参考阅读:
正视并反省苦难的本源,随时用正面宽广的心态迎接未来
提升生命的次第、超越凡间的苦难与病痛!
提起正念,认清真相,别再迷糊 ~ 给正面临人生苦难的人
如何面对今生苦难和烦恼?如何在修行上真正有所突破?
浅谈[业障],和[学佛不同次第阶段,该如何面对业障,消除苦难和病痛]?


名词解释:

【十善业道】
(名数)十善之业行,为生于善处之道,故曰十善业道。(参见:善恶)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十道】
出自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卷六。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行、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不嗔、不邪见等,是为解脱道。此卷经文谓,有一法至十法为障碍法,一道至十道为解脱道。p481 FROM:【佛光大辞典】

【十恶业】
指身口意所行的十种恶行为,称为十恶,又作十不善业道。此十不善业道有身、语、意三方面,身恶业即杀生、偷盗、邪淫;语恶业即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意业即贪欲、嗔恚、愚痴。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于凌波居士著】

【意行】
p1206 此亦中有之异名。瑜伽一卷十七页云:以意为依,往生处故。此说身往;非心缘往。
二解 如行差别中说。
三解 如行有由种中说。
四解 瑜伽八十卷十七页云:又由远离五种过失,应知意行。谓依现法义,有前四种;依后法义,有第五种。何等名为五种过失?一者、不忍过失。不能忍受现在过去不饶益事故。二者、覆藏过失。由覆藏故;恶作烧恼故。三者、贪染过失。希求诸欲、及受用故;希求出离怨故。四者、忘念过失。摄受不正见故。于断、心迷乱故。五者、期愿过失。由自轻贱、远离广大诸佛菩萨之所加被诸佛国土微妙愿故。由微细意乐引发诸佛法故。于一切法殊胜世间兴盛差别、起憍慢故。及愿彼故。于分别菩萨藏教授胜解胜利无量标释中,当知有无量无数胜解胜利。
五解 集异门论三卷十六页云:意行云何?答:意、亦名意行,意业、亦名意行,想思、亦名意行。于此义中,意说想思意行。所以者何?以想及思、是心所法,依止于心,系属于心,依心而转,扶助于心,是故想思、说为意行。FROM:【《法相辞典》 朱芾煌 编】




身三道者,谓杀、盗、淫;口四道者,恶口、妄语、两舌、无义语;心三道者,妒、瞋、邪见;是十恶业悉是一切众罪根本。若诸众生异界、异有、异生、异色、异命、异名,以是因缘,应名无量,不但有十。如是十事,三名为业,不名为道;身、口七事,亦业亦道;是故名十。是十业道,自作、他作、自他共作,从是而得善、恶二果,亦是众生善恶因缘;是故智者尚不应念,况身故作?

[学习解说]:

身三道:杀、盗、淫
口四道:恶口、妄语、两舌、无义语
心(意)三道:妒、瞋、邪见
这十恶业是一切罪业的根本

如果众生异界、异有、异生、异色、异命、异名(末学理解为投生的不同情况),由此因缘看应是无量,不止是十
这十业中,有三事是业不是道;身口七事既是业也是道

在这十种业中,不论自作、还是教他作、还是自他共作,都将得到善恶两种果报
因此有智慧的人连恶的念头都不敢有,何况是做恶事?



若人令业烦恼诸结得自在者,当知即是行十恶道;若有能坏烦恼诸结不令自在,是人即是行十善道。若人始设方便,若先不思惟,当时卒作,是人不得业所摄罪。是故智者应当勤修十善业道,证四真谛,亦复如是。作期为恶,若失期者,亦不得罪。是故智者应修十善,因是十善众生修已,增长寿命及内外物。烦恼因缘故,十恶业增;无烦恼因缘故,十善业增。

[学习解说]:

如果有人自心被烦恼所束缚,常常随顺烦恼,当知此人就是行十恶道
如果有人能破坏烦恼,令烦恼不得自在,不被烦恼束缚,此人是在行十善道
有智慧的人应当勤修十善业道、证四真谛(即苦、集、灭、道四谛。释尊于鹿野苑初转法轮时说四谛真理,阐明迷、悟两界之因果,成为佛教之根本义理)

有智慧的人都应当修十善业,因为十善业能令众生增长寿命、令身心清净、令财富得到满足
众生如果被种种烦恼束缚就会不断增长十恶业,如果能破除这些烦恼的束缚,才能不断增长十善业的福德与果报


名词解释:

【四真谛】
又作四圣谛。即苦、集、灭、道四谛。其理真实无二,故称真谛;为圣者之所见,故称圣谛。释尊于鹿野苑初转法轮时说四谛真理,阐明迷、悟两界之因果,成为佛教之根本义理。((参见:四谛)1840)p1750 FROM:【佛光大辞典】



============


注:今天学习的经文(文言文),有好几个地方末学都没有读懂,感到特别生涩,在此深深惭愧忏悔自己实修不足!

因为善知识教导过:
佛法不是靠白话文来理解的,不是因为读不懂古文而不明白佛法
而是因为没有实修的智慧,所以才不明白经文的义理
有人以为看了白话文或看懂古文就已经懂佛法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而是靠实修才能真正体会经文的深义
真正透过实修就会和经文起相应,才会逐渐明白箇中道理 ——
法门实修帖 196#
有人读经读不懂,然后说:「末学就又蒙又猜的先这样解释了哦」
其实,这种是随便的心态,要不得!
如果是真正的修行者,正确的作法是:
当下对佛菩萨忏悔自己的愚痴和智慧不足、无法正确明白意思,
然后发心自利利他、为众生解说,祈请佛菩萨加持,这样才对 ——
修行的首要在于忏悔

参考阅读:
为什么佛经读不懂?就算懂,也有深浅次第不同程度差别?
为什么有人读经或解经感到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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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9 07:48: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29 07:54 编辑

(174楼共用时约4小时以上)

善男子!是十业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
根本者,若有他想,有众生想,若以疑心断其命根,若动身作相,或口说杀,是名根本。
求刀、磨利、置毒、作索,是名方便。
杀已手触,称量提持,若自食啖,若与人食,得物用度,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善男子,十恶业的每一道又各有三件事:一是根本,二是方便,三是成已

杀生的根本是说:有他想、有众生想、或以疑心断送对方性命、或有动作或意思表示、或口中说杀,这些都叫做根本罪

杀生的方便是说:寻找刀、磨刀、投毒等,这些叫做方便罪

杀生的成已是说:杀完以后手有碰到尸体或称量重量、或者自己吃肉、或者分给他人吃,并因此而心生欢喜,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心,甚至自我称赞、心生骄慢,这些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杀生】
梵语 pra^N!a^tipa^ta。即杀害人畜等一切有情之生命。乃十恶业之第一,五戒之一,八戒之一,十戒之一。大乘佛教为避免杀生,而禁止食肉,更进而以放生为其积极表征。依大智度论卷十三之说,诸罪中杀罪最重,诸功德中不杀第一,世间惜命亦为第一。断人畜之生命,不论亲自下手杀,或教人杀,皆属同罪。比丘杀人,犯四波罗夷,自杀则结偷兰遮罪;自伤形体,结突吉罗罪;杀害畜生,得波逸提(忏悔罪)。凡犯杀戒者,死后将堕地狱、饿鬼、畜生等三恶道,即使生于人间,亦不免多病短命。
 不杀生系依慈悲心及避免犯下杀生恶业二理由。从原始佛教至大乘佛教,皆强调之,更成为佛教徒最重要之实践德目。于印度,多有立于佛教立场实行不杀生之国王。我国佛教,于梵网经、金光明经、涅槃经、楞伽经等诸经中,所说不杀生、不食肉之教导,影响甚钜;又儒家亦倡说恻隐之心为“仁”之端,慈爱普及于禽兽,故古来行仁政之君主,亦敕禁杀之令,以示博爱之德,多行于斋会之时,或灵刹附近。佛祖统纪卷五十二放生禁杀条,列举各种禁止杀生之例。如梁文帝、北魏献文帝、隋文帝、宋真宗等曾行禁杀、放生;又如智者大师曾化导一千余处,令舍弃渔捕;另如四明之延庆法智法师每年以放生庆祝佛诞。(梵网经卷下、顺正理论卷四十二、大毗婆沙论卷十八)p4655 FROM:【佛光大辞典】




是他财有,亦作他想,若自往取,若遣人取,若以疑心移置异处,是名根本。
若坏垣墙,咨问计数,置梯缘墙,入舍求觅乃至手触,是名方便。
若得物已,负担藏隐,任意施与,卖用赐遗,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偷盗的根本是说:明知道财物属于他人不是自己的,却派人或自己去盗取、或以疑心将他人财物转移到别处,这就是根本罪

偷盗的方便是说:破坏垣墙、布置梯子方便翻墙入室、进屋后到处搜索、或手已经碰到了想要偷盗的财物,这就是方便罪

偷盗的成已是说:如果得到财物后先给隐藏起来,然后或卖他人或赐给他人或遗留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欢喜,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心,甚至还自我赞叹、心生大骄慢,这就是成已罪


名词解释:

【偷盗】
梵语 adatta^da^na,巴利语 adinna^da^na。不与而取,称为偷盗。新译作不与取。乃力取或盗取他人财物之意。于身、口、意十种恶行为(十恶)中,与杀生、邪淫同属身业。偷盗为戒律所严禁,若犯偷盗,严重者如盗五钱以上,则犯波罗夷罪(如断头之重罪),在十恶、五戒中,为仅次于杀生之重罪。据旧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说,偷盗之罪能令众生堕于三恶道,若生于人中,亦必得二种果报,一为贫穷,二为失财不得自在。(十不善业道经、俱舍论卷十六、法界次第卷上之上)((参见:十善十恶)468)p4384 FROM:【佛光大辞典】




若是妇女,系属他人,起于他想,若以疑心作非梵行,是名根本。
若遣使往,若自眼见,若与信物,若以手触,若濡细语,是名方便。
若事已竟,遗以璎珞,共坐饮食,欢喜受乐,无有惭愧,心不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邪淫的根本是说:对别人家的女人心生邪念、或以疑心与女人作非梵行,这叫做根本罪

邪淫的方便是说:指使他人打听女人消息、或亲自去见女人、或捎信物给女人、或用手碰触女人、或对女人说暧昧的话,这些叫做方便罪

邪淫的成已是说:如果与女人已经出轨或越界,事后送给女人财物、与女人一同饮食、并因此而心生欢喜,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心,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邪淫】
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 FROM:【佛光大辞典】




若于大众舍离本相,若于三时若二时中,虚妄说之,是名根本。
若于先时,次第庄严,构言语端,或受他语,起往彼说,是名方便。
若事成已,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于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妄语的根本是说:如果在大众面前讲话偏离原意、说虚妄不实的话,这叫做根本罪

妄语的方便是说:说妄语之前,先组织虚假的语言、或者听信他人的话去帮助他人说虚假的话,这叫做方便罪

妄语的成已是说:说完妄语以后,再收取他人的财物,然后随意施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妄语】
十恶之一。又作故妄语、虚妄语、虚诳语、妄舌、虚伪、欺。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妄语戒为五戒、十戒之一。据四分律卷十一所载,妄语为波逸提(必须向众僧忏悔之罪),此系小妄语(虚伪不实);另据同书卷二载,未至菩提而妄言得菩提(即妄称证得佛道)者,即犯波罗夷(为教团驱逐之大罪),此系大妄语(未得言得,未证谓证)。此外,据大智度论卷十三载,犯妄语戒而无惭愧心者,自断于至涅槃及生天之道,并有口气臭、善神远离等十种罪过,此称为妄语十罪。(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四、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十四、大乘义章卷七、卷十二)((参见:律)3789)p2343 FROM:【佛光大辞典】




是妄语中,杂有两舌,能坏和合,是名根本。
若说他过及余恶事,言和合者必有不可,若离坏者则有好事,是名方便。
和合既离,受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两舌的根本是说:破坏彼此和合、搬弄是非、挑拨离间,这叫做根本罪

两舌的方便是说:爱讲他人过失或者其他各种恶事,这叫做方便罪

两舌的成已是说:挑拨成功以后,再接受对方的财物,然后随意施与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两舌】
梵语 pais/unya,巴利语 pisuN!a^-va^ca^。即于两者间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彼此之和合。又作离间语、两舌语。为十恶业之一。四分律卷十一,以两舌语为“波逸提”之第三;智顗之菩萨戒义疏卷下,将两舌戒配于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之第十九戒。然成实论卷八之五戒品中则不以两舌为五戒之一,谓两舌属微细过,守护不易;且两舌系由妄语分出,若说妄语,则已含摄于内,故不以两舌为戒。两舌之罪,能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亦得弊恶眷属与不和眷属之果报。(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大方等大集经卷五十、六十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十诵律卷九、瑜伽师地论卷八、俱舍论卷十六)((参见:十善十恶)468)p3070 FROM:【佛光大辞典】




若变容色,恶口骂詈,是名根本。
若闻他罪,庄严辞章,起去到彼欲说是恶,是名方便。
若骂詈已,还受他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恶口的根本是说:表情怒气冲冲、或破口大骂,这叫做根本罪

恶口的方便是说:听到他人有罪后,便起身去对方那里继续讲他人的恶事,这叫做方便罪

恶口的成已是说:骂人之后,再接受对方的财物,然后随意施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恶口】
为十恶之一。新译粗恶语。即口出粗恶语毁訾他人。据大乘义章卷七载,言辞粗鄙,故视为恶;其恶从口而生,故称之为恶口。法界次第初门卷上(大四六·六六九下):“恶言加彼,令他受恼,名为恶口。”另据法华经卷六常不轻菩萨品载,若恶口骂詈诽谤,其人将获大罪报。(无量寿经卷下、俱舍论卷十六)p4946 FROM:【佛光大辞典】




若说欲事、非时之言,是名根本。
若歌、若颂、无义章句,随人所喜,造作百端,是名方便。
若教他已,还受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绮语的根本是说:如果说欲事或在不正当的时候说不正当的事,这就叫做根本罪

绮语的方便是说:歌唱或赞颂与解脱毫无关系的话、或者随顺他人喜欢而制造很多与解脱无关的事情,这叫做方便罪

绮语的成已是说:说完绮语以后,再接受对方的财物,之后随意施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绮语】
梵语 sam!bhinna-prala^pa。又作杂秽语、无义语。指一切淫意不正之言词。十恶之一。成实论卷八以非实语、实语而不以时、实语以时而随顺衰恼、实语以时而言无本末义理无次等皆为绮语。又瑜伽师地论卷八载,绮语之别称有非时语、非实语、非义语、非静语、不思量语、不静语、杂乱语、非有教语、非有喻语、非有法语等。(成实论卷九、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卷六十、法界次第初门卷上之上)((参见:十善十恶)468)p5888 FROM:【佛光大辞典】




于他财物,生贪欲得,是名根本。
发烦恼心,是名方便。
作已得财,任意施与,欢喜受乐,复向余说,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贪欲的根本是说:对于他人的财物心生贪爱想要占有,这叫做根本罪

贪欲的方便是说:整天算计如何才能占有他人财物,为此而心生烦恼,这叫做方便罪

贪欲的成已是说:当真的得到他人财物后,随意施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贪欲】
梵语 lobha, ra^ga,abhidhya^。又称贪毒。略称贪。三毒之一,十不善之一,十大烦恼之一。与“渴爱”(梵 tr!s!N!a^)同义。即对于自身所好之对境生喜乐之念,而起贪著之心及取得之欲望。与无明共为起三界轮回苦之根本烦恼。法华经譬喻品(大九·一五上):“诸苦所因,贪欲为本。”((参见:贪)4792)p4793 FROM:【佛光大辞典】




若打骂人,是名根本。
若捉杖石,问其过罪,是名方便。
打已生喜,受取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嗔恚的根本是说:因为心生愤怒而打骂他人,这叫做根本罪

嗔恚的方便是说:手拿石头或木杖与对方争吵,这叫做方便罪

嗔恚的成已是说:果真打人以后心生得意并理所应当的收取对方财物,然后随意施给他人,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嗔恚心】
谓众生由嗔恨忿恚蔽覆于心,历事对境,常怀恼害于他,而无忍辱之行,是名嗔恚心。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若诽谤业、因果、真谛、贤圣之人,是名根本。
若读诵、书写、信受邪书,赞叹称誉,是名方便。
受已、向他分别演说,增其邪见,受邪财物,任意施与,欢喜受乐,无有惭愧,不生悔恨,自赞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学习解说]:

愚痴的根本是说:诽谤因果、不信因果、不信真谛(指真实不妄之义理。如谓世间法为俗谛,出世间法为真谛)及贤圣(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的话,这叫做根本罪

愚痴的方便是说:读诵或书写或信受外道邪书,并且赞叹称誉,这叫做方便罪

愚痴的成已是说:接受邪见之后向他人宣讲,增加更多人的邪知邪见,收取他人财物,然后随意施与,并因此而心生喜乐,心中没有一点惭愧和忏悔,甚至自我称赞、心生大骄慢,这叫做成已罪


名词解释:

【愚痴】
梵语 moha 或 mu^d!ha。又作痴、无明。即无智无明,闇愚迷惑,对事物不能下一适当判断。为六种根本烦恼之一,亦为三毒(贪、嗔、痴)之一。(俱舍论卷四、顺正理论卷十一)p5455 FROM:【佛光大辞典】

【真谛】
<一>二谛之一,三谛之一。指真实不妄之义理。如谓世间法为俗谛,出世间法为真谛。((参见:二谛)244)
<二>(499~569)五、六世纪间之著名译经僧。梵名 Parama^rtha。 音译作波罗末他、波罗末陀。又称拘罗那陀(梵 Kulana^tha)。西北印度优禅尼(梵 Ujjaini^)人,婆罗门种,姓颇罗堕(梵 Bha^rata)。聪敏强记,辩才不竭。少游诸国,历事诸师,精研四韦六论,贯练三藏五部,究明大乘之妙理。南朝梁代中大同元年(546)携经典抵中国南海。太清二年(548)入建业(南京)谒武帝,时值侯景之乱,遂潜行南归,辗转游历今苏、浙、赣、闽、广州等地,而所至译经不辍,每亦撰疏阐释经论理趣。陈太建元年示寂,世寿七十一。自梁武帝末至陈太建元年,共译经论纪传六十四部二七八卷,今仅存三十部,大多为佛教研究之重要典籍。与鸠摩罗什、玄奘、义净同称四大翻译家。其翻译之方法与学识,为我国佛教传译史上之泰斗。主要译作除转识论、大乘唯识论等唯识论典外,另有金光明经、摄大乘论、摄大乘论释、律二十二明了论、中边分别论、十七地论(此书乃瑜伽师地论之别出本)、俱舍论释、大乘起信论等。其中以摄大乘论、摄大乘论释影响最大,此二论乃南朝摄论学派之主要理论根据,真谛亦因之被尊为摄论宗之祖。(续高僧传卷一、摄大乘论序、大唐内典录卷四、卷五)p4228 FROM:【佛光大辞典】

【贤圣】
在凡夫之位的修行人叫做“贤”,已经断惑证真的人就叫做“圣”。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贤圣】
贤(梵 bhadra)与圣(梵 a^rya)之并称。贤,即善和之意,指见道以前调心离恶之人;谓凡夫离恶而未发无漏智,不证理亦未断惑,系见道以前之位。圣,即会于正理之意,指证见谛理,舍异生性之人;谓舍去凡夫之性,发无漏智而证理断惑,属见道以后之位。要之,以有漏智修善根者,称为贤者;以无漏智证见正理者,称为圣者。
 盖佛道修行者有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之别,而此三乘复有贤圣位之分。(一)兹就大小乘诸经论所说之声闻乘而论其贤圣之别:(1)据中阿含经卷三十所列,以十八学人(有学)与九无学合为二十七贤圣。1.十八学人,即:信行、法行、信解脱、见到、身证、家家、一种、向须陀洹、得须陀洹、向斯陀含、得斯陀含、向阿那含、得阿那含、中般涅槃、生般涅槃、行般涅槃、无行般涅槃、上流色究竟。2.九无学,即:思法、升进法、不动法、退法、不退法、护法、实住法、慧解脱、俱解脱。又成实论卷一分别贤圣品亦立二十七贤圣,惟其名称与解释与中阿含所说互有异同。
 (2)据俱舍论卷二十二以下之分别贤圣品载,于见道以前立七贤,见道以后立四圣及七圣。1.七贤,即:五停心、别相念住、总相念住、暖、顶、忍、世第一法。2.四圣,即: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果。3.七圣,即:随信行、随法行、信解、见至、身证、慧解脱、俱解脱。若以见道、修道、无学道等三道与四圣、七圣相配列,则见道即是上记四圣中初果向位中之钝根(随信行),及利根(随法行);修道即前三果后三向位中之钝根(信解),及利根(见至);无学道乃第四果中之钝根(慧解脱),及利根(俱解脱)。至于在此身中得灭尽定之第三果之圣者,则称为“身证”。故总合上记之七贤、七圣,共为十四类。
 (3)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五本与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本等亦立二十七贤圣,即:信解、见至、身证、慧解脱、俱解脱、预流向、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不还向、不还果、阿罗汉向、阿罗汉果、极七返、家家、一间、中般、生般、无行般、有行般、上流般、退法、思法、护法、住法、堪达法、不动法。其中,亦以前十八项为有学,后九项为无学。又此一配列法系将随信行与随法行摄于见道以前之方便位,故若再加此二项,则总为二十九贤圣。
 (二)次将声闻、缘觉(辟支佛)、菩萨等三乘共摄于“十地”,而论其贤圣之别,此即大品般若经卷十七灯炷深奥品与大智度论卷七十五等所说之“三乘共十地”,即:干慧地、性地、八人地、见地、薄地、离欲地、已作地、辟支佛地、菩萨地、佛地等十地;其中,以初二地为贤,后八地为圣。另如大方等大集经卷八海慧菩萨品亦列举“出离九种性而入于佛种性”之说。所谓九种性,即:凡夫性、信行性、法行性、八忍性、须陀洹性、斯陀含性、阿那含性、阿罗汉性、辟支佛性,再加佛种性,则共为十性;其中,以初三性为贤,后七性为圣。要之,其旨趣大致与三乘共十地之说相同。
 (三)若仅就菩萨位次而言者,如成唯识论卷九所举,总立菩萨位为五位,即:资粮位、加行位、通达位、修习位、究竟位。并以修习大乘顺解脱分之善根(即暖位等四善根位以前)之三十心为资粮位;以修大乘顺决择分之善根(即暖、顶、忍、世第一法等四位)为加行位;以见道初地之“入心”为通达位;以初地之“住心”以后,至第十地之“金刚无间道”为修习位;以佛果为究竟位。其中,即以初二位为贤,后三位为圣。另如华严经所说之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及妙觉位等菩萨四十一位,即以前三十位为贤,十地及妙觉为圣。此外,仁王般若经卷上教化品,别于十住位之前另有十信位之说,故总为五十一位;而菩萨璎珞本业经卷上贤圣学观品则详举五十二位之名,即:十心、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其中,十住、十行、十回向等三十心为贤,十地、等觉、妙觉等十二阶位为圣。
 准之上记所叙,贤圣之别,诸经论虽皆有其定说,然亦不宜一概判然定夺之,而仅应别其范围之宽、狭、通、局,如大乘义章卷十七本所说,贤之范围“通”而圣之范围“局”,以贤之范围“通”,故自修道之始至修道之终皆可谓之为贤者,如经中常言“贤者舍利弗”、“贤者须菩提”,非谓舍利弗、须菩提定然仅属贤位而不属圣位之人;以圣之范围“局”,故谓见道以前为凡夫位之贤者,而见道以上始可谓之为圣者。另如俱舍论贤圣品于广说七贤七圣之时,即通称为贤圣(梵 a^rya-pudgala)。(旧华严经卷八、卷十一、卷十五、卷二十三、大毗婆沙论卷五十四、杂阿毗昙心论卷五、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五十七至卷七十二、法华经玄义卷九下、四教义卷二至卷六、俱舍论光记卷二十二)((参见:菩萨阶位)5221)p6180 FROM:【佛光大辞典】



===============


[学习笔记]:

非常感恩世尊如此细心(致)的为我们解说十恶业的根本、方便、成已三事

要知道,
「六道轮回」和「因果律」看的是「杀、盗、淫、妄」和「贪、嗔、痴」,看的是「十善业」和「十恶业」
由这些因果来看投生的去处,决定投生善处或恶处,并审判和决定堕入地狱后的受苦方式 ——
人间法律与六道轮回因果律
如果众生犯十恶业,不知悔改
这样当然随着因果和邪心的感召,就会引来邪魔和恶业果报 ——
[问答]开光?
所以佛弟子应该随时检查自己的[身][口][意]业是否清净,要真正纠正改过,才能转变果报 —— [解析]苦报的原因&如何断除苦报?

修行无小事,起心动念皆是业,即使菩萨行者也应当加以重视,因为
行菩萨道不容易,随时需要战战兢兢,随时观照自己的身心状态
并且要随时注意遣词用字是否犯了十恶业
以避免我们自己的习气让许多没有智慧的众生犯了贪嗔痴
而一并连佛法和佛子都一起毁谤了 ——
[略说]网路弘法行菩萨道的考验

那么要如何远离十恶业,经中有相关教导,感恩善知识分享:
[诸经辑要]家人喜欢杀生,邪淫,偷盗,喝酒...,该怎么办?(如何让家人远离十恶业)

阿弥陀佛!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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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0 11:30:3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0-30 11:57 编辑

(175楼共用时约4小时以上)

或复有人,于十业道一时作二:妄语、两舌。或一时三:所谓妄语、两舌、恶口。又复有三:所谓邪见、恶口、妄语。如是说者,即是无义,是名为四。

瞋之与贪,不得一时。其余八事,可得一时。云何一时?六处遣使,自作二事:一者、淫他妻妇,二者、谓无业果;先作期要,一时得业。

是十恶业,或得作色无无作色,或有作色及无作色。若无方便及成已者,则得作色无无作色;若有庄严及成已者,则得作色及无作色。

是十业道有轻有重:若杀父母及辟支佛,偷三宝物,于所生母及罗汉尼作非梵行,妄说坏僧,是名为重。


[学习解说]:

或者有人在十业道中,同一时间造作两种罪业:妄语、两舌
或者在同一时间造作三种罪业:妄语、两舌、恶口
又或者是造作另外三种罪业:邪见、恶口、妄语
如上这样的人同时也是在说无义语,这是第四种罪业

嗔与贪不能同时造作,其他八恶业能同时造作

十恶业道中有的是轻业有的是重业
譬如杀害父母及辟支佛(缘觉、独觉)、偷拿三宝物、与亲生母亲及罗汉尼作非梵行、妄说僧众坏话,这都叫做重业


名词解释:

【辟支佛】
梵语 pratyeka-buddha 之音译。意译作缘觉、独觉。又作贝支迦、辟支。为二乘之一,亦为三乘之一。乃指无师而能自觉自悟之圣者。据大智度论卷十八、大乘义章卷十七本载,有二义:(一)出生于无佛之世,当时佛法已灭,但因前世修行之因缘(先世因缘),自以智慧得道。(二)自觉不从他闻,观悟十二因缘之理而得道。(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四、慧苑音义卷上)((参见:缘觉)6132)p5613 FROM:【佛光大辞典】

【杀生】
(术语)十恶业之一。杀害人畜等一切有情之生命也。智度论十三曰:“若实是众生,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生身业,有作色,是名杀生罪。”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三宝物】
佛物、法物、僧物。佛像殿堂香花幡盖等,即佛物;经典纸张笔墨等,即法物;僧房田园衣钵等,即僧物。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善男子!是十业道,各有三种:一、从贪生,二、从瞋生,三、从痴生。

若为贪利故害命者,是名从贪;若杀怨家,是名从瞋;杀老父母,是名从痴。

劫盗他财,亦复三种:自为己身、妻子、眷属,贪他财物而往劫夺,是名从贪;盗怨家物,是名从瞋;劫夺下姓,是名从痴。

邪淫亦三:若为自乐行非梵行,是名从贪;淫怨眷属,是名从瞋;于所生母作非梵行,是名从痴。

妄语三种:若为财利自受快乐,是名从贪;为坏怨故,是名从瞋;若畏他死,是名从痴。

两舌三种:为财利故,是名从贪;为坏怨故,是名从瞋;破坏和合邪见之众,是名从痴。

恶口三种:为财利故,骂詈妇儿,是名从贪;故向怨家说所恶事,是名从瞋;说他往昔先人过罪,是名从痴。

无义语亦三种:若为欢乐,歌叫諠哗,是名从贪;为胜他故,歌叫諠哗,是名从瞋;为增邪见歌叫諠哗,是名从痴。

从贪生者,是名为妒;从瞋生者,是名为瞋;从痴生者,是名邪见。


[学习解说]:

善男子,十恶业道中各由三种原因引起:
一是从贪心生、二是从嗔恚心生、三是从愚痴心生

如果为了贪图利养而杀生害命,叫做从贪心生
如果杀害怨家,叫做从嗔心生
如果杀害的是父母,叫做从愚痴生

偷盗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为自己、为妻子、为眷属而劫盗他人财物,叫做从贪心生
盗取怨家的财物,叫做从嗔心生
盗取贫穷下贱人的财物,叫做从愚痴生

邪淫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如果为了自乐而行非梵行,叫做从贪心生
如果淫欲的对象是怨家眷属,这就是嗔心生
如果淫欲的对象是亲生父母,这就是从愚痴中生

妄语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如果为了得到财利而自受快乐,这就是从贪心生
如果为了损害怨家,这就是从嗔心生
如果因为害怕而说妄语,这就是从愚痴中生

两舌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为了得到财利而挑拨离间,这就是从贪心生
为了损害怨家,这就是从嗔心生
为了破坏僧众之间的和合,这就是从愚痴中生

恶口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为了得到财利而骂妇女儿童,这就是从贪心生
故意向怨家说坏事恶事,这就是从嗔心生
四处宣说先人过去的过失,这就是从愚痴中生

无义语也有贪嗔痴三种原因:
如果为了寻求快乐而歌唱或喧哗的人,就是从贪心生
如果为了胜过他人而到处喧哗,就是从嗔心生
如果歌唱或宣讲事情会不断的加深邪知邪见,这就是从愚痴中生

从贪心生出的恶业叫做嫉妒;从嗔心生出的恶业叫做嗔心;从愚痴生出的恶业叫做邪见


[学习笔记]:

末学前几天遇到一句没有读懂的经文:“意行十处,故名十道。”
藉由今天的学习内容,两个结合起来重新理解,好像有点明白了
末学以当前次第理解为:因为(贪嗔痴)意业能引发十种恶业,因此产生十恶业道

回说由今天所学这段经文可以知道:十恶业的根本原因都是由贪嗔痴三毒所引发

所以,善知识慈悲教导:
佛法是心法,就是教导众生转化凡夫贪嗔痴心念为正念来解脱轮回的法门 —— 同样一件事情,心念好坏的差别和严重性

我们
只有靠自己转念和认清法界实相,逐渐消除贪嗔痴,这样才能成佛

这才是科学,这才是真正的原理,真正的原理在佛经中都有说明

想成佛,就是要靠自己实修,清除第八识中的妄念种子,这样才能成佛 ——
超度和成佛是两回事

然而,反观很多
众生愚痴无明,所以,许多观念都是和佛法上的正知见相反的颠倒的.

例如: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菩萨会慎重的检视自己的心念,深怕错误的心念而造成错误的后果.
所以,菩萨特别慎重反观自己的贪嗔痴.
众生则相反,尽情的贪嗔痴,却又害怕贪嗔痴的恶果 ——
世俗的颠倒知见和观念,容易在不知不觉中使人沉沦和堕落
反观人类,人的一生都是为了人的生活而努力,造尽贪嗔痴各种恶业
如果没有遇到佛法而修行,就因为恶业又堕入三恶道中轮回不休 ——
[探讨]真正想解脱的佛弟子,真的有认真思考规划经营自己的修行吗?

因此,真正(正确)的实修者
应该随时反观自己的贪嗔痴
以佛法上的正知见来观察工作婚姻朋友和人生的情况,不断的思维调整和修正
这样修行才容易增上——
人生路上停看听

另外,
以「戒」「定」「慧」来说,也就是要先逐渐戒除自己的贪嗔痴,
如果自己还有很严重或很粗重的贪嗔痴,在修「定」「慧」过程就容易产生干扰而走向岐路,或因此而染身心重病
所以,想修定慧,是要有一定的持戒守戒基础 ——
初学者修行应先明白「戒」「定」「慧」修行渐次,避免错误和意外的后果

所以
真正想修行成就的佛弟子,在面对各种人生欲望和执着的时候
应该就要想到六道轮回与法界真相,而好好想清楚自己应该如何面对这些欲望和执着 ——
[探讨]真正想解脱的佛弟子,真的有认真思考规划经营自己的修行吗?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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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31 11:46:15 | 只看该作者
(176楼共用时约4.5小时)

修十善已,一一事中得三解脱。是十恶业决定当得地狱果报,或有饿鬼,或有畜生;余果则得人中短命,贫穷乏财、妇不贞廉,有所言说人不信受,无有亲厚,常被诽谤,耳初不闻善好之言,能令外物四大衰微,无有真实,恶风暴雨,烂臭败坏,土地不平,无有七宝,多有石沙荆棘恶刺,时节转变,无有常定,果蓏少实,味不具足。

若欲破坏如是等事,应当至心修行十善。是十善法,三天下具,或有戒摄,或非戒摄;北郁单曰唯有四事;地狱有五;饿鬼、畜生、天中具十,非戒所摄。欲界六天无有方便,唯有根本、成已二事。


[学习解说]:

如果众生能修十善业,则能获得三解脱
要知道十恶业的果报必定堕入三恶道:地狱、饿鬼、畜生
如果还有余报,虽然投生到人道,却是短命、贫穷没有钱财、女性品质差不贞廉、所说的话别人都不信受、常被诽谤、听闻不到好的音声(佛法或善事)、周遭四大(谓物质(色法)系由地、水、火、风等四大要素所构成)衰微、气候异常、恶风暴雨、土地不平、到处都是沙石荆棘恶刺、瓜果也不成熟不饱满、味道或口感也很差,想要改变这些依报,那么应当至心修行十善业

这十善业,在北郁单曰(四大洲之一。郁单越洲在须弥山之北方,故曰北)只有四事;地狱道有五事;饿鬼和畜生以及天道具有十事,都是非戒所摄。欲界六天(四大王众天、忉利天、须夜摩天、兜率陀天、化乐天、他化自在天)没有方便罪、只有根本、成已二罪


名词解释:

【欲界六天】
一、四天王天,东方持国天王、南方增长天王、西方广目天王、北方多闻天王。二、忉利天,梵语忉利,华言三十三。往世三十三人,同修胜业,同生此天。三、须夜摩天,梵语须夜摩,华言善时分。谓此天时时唱快乐,故又云受五欲境,知时分故。四、兜率陀天,梵语兜率陀,华言知足。谓此天于五欲境知止足故。五、化乐天,谓此天自化五尘而娱乐故。六、他化自在天,谓此天假他所化乐事,以成己乐,即欲界天主。(五欲者,色欲、声欲、香欲、味欲、触欲也。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等 撰】

【北郁单越】
(杂名)Uttarakuru,又曰北郁怛越,四大洲之一。郁单越洲在须弥山之北方,故曰北。(参见:郁多罗究留)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四大】
梵语 catva^ri maha^-bhu^ta^ni,巴利语 catta^ri maha^-bhu^ta^ni。为四大种之略称。又称四界;界,即梵语 dha^tu 之意译。佛教之元素说,谓物质(色法)系由地、水、火、风等四大要素所构成。即:(一)本质为坚性,而有保持作用者,称为地大(梵 pr!thivi^-dha^tu,巴 pat!havi^-maha^-bhu^ta)。(二)本质为湿性,而有摄集作用者,称为水大(梵 ab-dha^tu,巴 a^po-maha^-bhu^ta)。(三)本质为暖性,而有成熟作用者,称为火大(梵 tejo-dha^tu,巴 tejo-maha^-bhu^ta)。(四)本质为动性,而有生长作用者,称为风大(梵 va^yu-dha^tu,巴 vayo-maha^-bhu^ta)。积聚四大即可生成物质,故四大又称能造之色、能造之大种;被造作之诸色法,则称四大所造。又四大种之“大”,意即广大,具有下列三义:(一)四大种之体性广大,遍于一切色法,故有“体大”之义。(二)四大种之形相广大,如大山、大海、大火、大风等,故有“相大”之义。(三)四大种之事用广大,如水、火、风三灾及任持大地之地大等,故有“用大”之义。而四大种之“种”,则以此四大为一切色法所依之性,具有能生、因等义,如父母为子女所依,然父母亦具有能生之因,故称为种;而由四大所产生(造)之物质(如五根、五境等),与四大之关系,如同亲子,而各自独立存在。元素之四大,因为具有生因、依因、立因、持因、养因,故称能造之色。
 若依俱舍论之说,此四大具有假实之分别:即上述之坚、湿、暖、动之四大,为实四大、性四大;而世间人所谓的地、水、火、风,则为假四大、事四大。前者属于身根之所触,为触处所摄,后者则属于眼之所见,为显色、形色所摄。
 盖佛教主张世界万物及人之身体,均由四大所组成,即四大相倚,乃有极微,而极微相聚则成色法。此能造之四大种与所造之色、香、味、触四尘(又作四微)必处于一处,此即“八事俱生”。又四大种虽通于一切色法,然于不同色法之中,其中之一较为增长,如山岳等坚物之中,地大较增长;河海等湿物之中,水大较增长。此增长又可从四大之体性及势力方面分为二种增长。另外未显之三大,乃潜在其中,静待“缘会”而显现,恰如打石而生火,水寒时则结冰等。
 又说一切有部主张能造之四大各别,故产生所造之色法有十一种差别。即眼根所依之大种唯造眼根,而耳、鼻、舌、身等根乃至色、声、香、味、触、法(无表色)等处,皆各由其所依之大种而造,合为十一种色法。并主张八事俱生,且于八事外加上身根,称为九事俱生,再加上眼根,称为十事俱生。
 上述对四大种之解释,乃根据俱舍论卷一、卷四、卷十三、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卷一二七、卷一三一等所举。
 此外,于其他经典及诸部则另有种种异说,兹列举如下:(一)据成实论卷三、卷四载,色、香、味、触四尘为能造,地、水、火、风四大为所造,四大成五根,然此四大为假名法,若离开四尘则不存在,因四尘具有坚、湿、暖、动之相,四大则为假立,而五根由四大所成,故五根亦为假名法。故与上记所举俱舍论之说(四大具有假实之别)不同。
 (二)据瑜伽师地论卷三、卷六十四、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本等所举,触处、法处皆有大种,以散、定之别,故所造之色法通于十一处。大种与所造之色法随应俱通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二性所摄,然大种唯实,所造之色法则为假。
 (三)另据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本,综合诸部之异说:(1)大众部之说,以四大为能造,四尘为所造,而别无五根,俱通有漏及无漏。(2)萨婆多师(即说一切有部之论师)之说,以四大为能造,唯有漏、有碍,为触处所摄。五根、五尘及法处之无表色为所造,然五根、五尘皆有漏、有碍,而法处之无表色则为实有,通于无漏,为无碍所摄,故有上述假实之别。(3)经部师之说,能造与所造均为有碍,皆通于假实,其中极微是实,粗色是假,然二者皆为有漏。无表色为假立,法处无色,色蕴亦无无表色。(4)说假部之说,能造与所造若粗若细,在蕴门中以“义”积聚而非“体”积聚,故体皆为实,而在界、处门中则因“依”与“缘”皆为体积聚,故体皆为假,通于有漏及无漏。(5)一说部之说,能造与所造唯有一名,二者皆无实体。(6)说出世部之说,能造与所造若为有漏者,则皆为假,以其由颠倒而起故,而诸无漏者则皆为实,以其非颠倒而生起之故。
 此外,据圆觉经载,四大,乃指由地、水、火、风四大和合而成之人身。即:(一)地大,地以坚碍为性,如人身中之发毛、爪齿、皮肉、筋骨等均属之。(二)水大,水以润湿为性,如人身中之唾涕、脓血、津液、痰泪、大小便等均属之。(三)火大,火以燥热为性,如人身中之暖气属之。(四)风大,风以动转为性,如人身中之出入息及身动转属之。若此四大不调,则易致病。(中阿含卷七象迹喻经、长阿含经卷十六、品类足论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八、显扬圣教论卷五、顺正理论卷二、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本)((参见:五因)1074)p1649 FROM:【佛光大辞典】




夫业道者,一念中得。如其杀者,可杀、俱死,是则不得根本业果。若作庄严,事竟不成,唯得方便,不得根本。作庄严已便得杀者,得根本罪。

如其杀已,不追成已,无无作罪。若杀者一念中死,可杀之者次后念死,杀者不得根本业罪。若遣使杀,使得作罪,口敕之者得无作罪;若恶口敕,亦得作罪及无作罪。若其杀已,心善、无记,亦得作罪及无作罪。


[学习解说]:

修行十业道的人,一念中得业果
比如说杀人,如果被杀的人和自己都死了,这个不得根本业果
如果最后杀的行为没有形成,只得方便罪,不得根本罪
如果最后杀的行为已经形成,才得根本罪

如果杀人者在一念中死了,被杀的人在次日死亡,杀人者不得根本罪
如果派遣他人去杀人,被派遣的人得作罪、派遣的人得无作罪;如果是恶心下令杀人,那么作罪和无作罪都将获得
如果杀的行为已经形成,不论心是善的、或非善非恶,都得作罪和无作罪


名词解释:

【无记】
非善非恶,无可记别。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若有说言:过去已灭,未来未生,现在无住,云何名杀?一念不杀,微尘不坏,若一不杀,多亦不能,云何言杀?是义不然!

何以故?虽复现在一念不杀,能遮未来使不起故,故得名杀。以是义故,不可以见一处无杀,举一切处悉便无杀。有人刺手则便命终,或有截足而命全者。头则不尔,刺截俱死。

若有作已得大罪者,是名业道;三业自得,七业自他。若无作者,亦无无作。


[学习解说]:

如果有人说:过去的已经消失,未来的还没到来,现在的也没有停止不动,那么什么叫做杀呢?如果一念不杀,微尘没坏,那么多念也不能杀,为何叫做杀?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因为虽然现在一念不杀能避免未来不受果报,但不可以说在一处不杀,那么在一切处都能不杀
有人刺手就能死亡;有人截足还能保全性命;如果受伤的部位是头,那么不论是刺或截都会死亡
如果杀的行为已经形成,必定获得重罪的果报,这就叫做业道(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


[学习笔记]:

由这段经文,末学想到善知识对于空及因果业报的相关教导:
只要造作杀生吃肉喝酒行淫这种种欲望行为,
就不可能空的,这是必定是有因果报应的 ——
[解析]因果苦报的原理&罪性本空

回说,究竟什么是空?
谈空要依照修行人的实修次第,并依照因缘来说法,
而不是任何人就能随便空谈,或随便对任何人谈空

以下末学稍微分析说明,提供有缘佛子参考


若依照戒定慧三种不同次第来说

空是一种不执着、不贪求、能舍的智慧
这是知见观念上和实际上都能真正超越,而不随俗,能真正超越表相和世俗
这不是一般凡夫嘴巴随便说说的,而是真正身心一如,无求能舍,心无挂碍
所以,以这样的甚深心法念力和知见观念,就能超越轮回,随愿于法界中普渡众生
这阶段是戒定慧一如,事实上,就是因为真正契入,身心一致,所以自然成定成戒


再者,下一个次第
空是一种不堕入世俗表相欲乐苦受的定观
虽然还不能身心一如,还不能真正身心脱俗
但是透过定观觉照,就能保持空观,不堕入世俗和恶道轮回


最后,如果上面两种都做不到的一般凡夫俗子或修行上的初学者
那就不应该妄谈空观或空法或空见,例如说什么吃肉喝酒或男欢女爱都是空
这样的说法不仅仅误导众生,也会误了自己,深执七情六欲而堕入恶道却不自知
不然,嘴巴上随意胡乱说空,实际上半点都舍不了看不开放不下
这样自欺欺人妄说空见,其实是在误导自己和别人,让自己和众生直直的往深渊中堕落下去
这不仅是造成累世邪见和愚痴的因果,也是让自己堕入三恶道的因果,所以不可不慎

因此,实修者应该随时反观自照,看看自己的斤两,别用自己的凡夫俗见妄谈空见空观和空法

参考阅读:
一切法皆空是否就不应当持戒了?
[解析]因果苦报的原理&罪性本空
吃肉喝酒是空?请看看什么是无相定?定?慧?定慧等观?该怎么修? ~大般涅槃经
真正的菩萨行者有深空的智慧,但是也有普渡众生的方便
您委屈吗?难过吗?生气吗?心动吗? 您真懂空吗?


名词解释:

【业道】
梵语 karma-ma^rga。业作用之场所(所行之义),或指有情众生苦乐果报(异熟)之通路(能通之义)。一般分十善业道与十恶业道两类。小乘说一切有部以“所行之义”来解释业道,认为十善、十恶之中,属于身、语二业者,各有七种,其本身即为业;以其为思业(意志、意业)作用之场所,故称业道。复次,意亦有善恶各三种(即无贪、无嗔、正见;贪、嗔、邪见或痴),其本身虽不属于业,然此三种产生时,思业即以此为场所而有作用,故亦为业道。
 经量部与大乘唯识宗认为十业道皆为业,统称为业道。盖业道以“思”(分为动发胜思、审虑思、决定思)为其体,其中,动发胜思乃动发身、语等行为(前七业道)的现行之思,名之为业,其业复成为审虑思与决定思作用之场所,故为业,亦为业道。又如此以现行之思为因,所熏习之思的种子亦为业道。此外,贪、嗔、痴三者本身即为业,而三者之间,由贪生嗔,由嗔生痴;前者能够成为后者之道,或辗转互为道,如此能成为轮回六道之通路,故亦称业道。此一论点,即以所行、能通二种意义来解释业道。然而此业道,完成业之经过可分加行(预备之行为)、根本(完成行为)、后起(完成后之从属行为)等三阶段,其中,“根本”即称“根本业道”。(俱舍论卷十七、阿毗达磨发智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一、瑜伽师地论卷八、卷五十九、卷六十)((参见:十善十恶)468、“业”5494)p5502 FROM:【佛光大辞典】




或有说言:身业三事有作无作,口不如是。是义不然!何以故?若口有作、无无作者,口敕杀已,不应得罪,是故口业亦应有作及以无作。心则不尔,何以故?贤圣之人不得罪故。

何因缘故名作、无作?是业堕于三恶道故,生于人中寿命短故,所有六入常受苦故,余果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不相似。
受果报时,在活地狱、黑绳地狱,饿鬼、畜生、人中三处受于余果。
若于一人作杀庄严,作庄严已,有二人死,当知唯于本所为人得作无作。


[学习解说]:

或者有人说,身业杀、盗、淫有作罪和无作罪,但是口业则不同,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呢
如果口业有作罪、没有无作罪,那么亲口命令杀人的人就不应该得罪,因此口业也有有作和无作罪
(意业)则不同,为什么呢,因为贤圣之人不会心生杀念,所以不得有作和无作罪

什么因缘叫做有作或无作罪呢?
所造恶业将会堕入三恶道,即便生到人间也会短寿,六入(又作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六根为内之六入,六境为外之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常常遭受苦报等,受果报时都会在活地狱、黑绳地狱、饿鬼、畜生、人道承受余报

如果对一个人作完方便罪后,结果有两个人死了,这种情况只对原本要杀的人得作罪和无作罪


名词解释:

【正果】
<一>谓修道而有所证悟。又作证果。果者,取其结实之义。正果,乃谓学佛证得之果,有别于外道之盲修瞎炼,故谓之正。((参见:证果)6702)
<二>特指有情之身。乃依过去业因而感得之果报正体。又作正报。((参见:依正二报)3054)p1992 FROM:【佛光大辞典】

【六入】
又作六处。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六根为内之六入,六境为外之六入,总称十二入,亦作十二处。入者,涉入、趋入之义;处者,所依之义。此六根六境互相涉入而生六识,故称入;六根六境为生六识之所依,故称处。(大乘义章卷四、法界次第卷中之下)p1240 FROM:【佛光大辞典】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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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1 10:41:11 | 只看该作者
(177楼共用时约4小时)

若有说言:色是无记,命亦无记,如是无记,云何杀已而得杀罪?是义不然!何以故?如是身命是善恶心器,若坏是器,遮于未来善恶心故,是故得罪。若王敕杀,侍臣称善,是王与臣罪无差别;猎亦如是。

若有垂终,其命余残有一念在,若下刀杀,是得杀罪;若命已尽而下刀者,不得杀罪。若先作意规欲挝打,然下手时,彼便命终,不得杀罪。若作毒药与怀妊者,若破歌罗罗,是人则得作无作罪。若自刑者,不得杀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无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缘故。


[学习解说]:

如果有人说色身是无记(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生命也是无记,既然都是无记,为什么杀后会得杀罪?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为什么呢?因为众生的身命是善恶心体现的工具,如果这个工具坏了,会遮蔽未来的善恶心,所以将得杀罪
比如大王下令杀人,大臣说杀的好,那么国王和大臣所得的罪是一样的,两人没有差别

如果众生生命垂危或命悬一线,这个时候把他杀了,将得杀罪
如果众生已经死了,然后又被杀,这样不得杀罪
如果先前做了准备或计划要杀人,可是刚准备下手时,人已经死了,这样不得杀罪
如果给孕妇吃毒药,此人将得有作及无作罪
如果是自杀,这样不得杀罪
为什么呢,因为没有生起他想、没有嗔恚心、没有自他因素的缘故


名词解释:

【器】
<一>原为一切用具之总称,即可供容盛物品或使用之具;于佛教经典中,常用以喻指堪受教法或善能弘法之机根,故又称为根器。准此,接受佛法而信受之人,称为法器、道器。受戒而遵守者,称为戒器。反之,不堪为法器、道器之人,皆称为非器。非器有五类:(一)邪见而无信者。(二)诽谤真理,沽名钓誉者。(三)执著文字而背道者。(四)行为鄙劣者。(五)住于方便法门而不知真义者。以上五种人称为五人非器;于说法受戒时,将此五人简别而摒弃之,称为简器。
<二>为器世间之略称。指有情所依处之山河、大地等之世界。((参见:器世间)6209)p6209 FROM:【佛光大辞典】

【无记】
梵语 avya^kr!ta。三性之一。一切法可分为善、不善、无记等三性,无记即非善非不善者,因其不能记为善或恶,故称无记。或谓无记者因不能招感异熟果(善恶之果报),不能记异熟果,是故称为无记;但此种解释仅适用于有漏法,并非一般通说。成为无记之法,称“无记法”;对此,成为善或不善之法,称“有记法”。无记分为有覆无记与无覆无记二种。(一)有覆无记,以其无记,故不引生异熟果,但能覆圣道、蔽心性,故为不净者,例如上二界之烦恼,及欲界之烦恼如身见、边见俱属此。(二)无覆无记,又作净无记,即纯粹之无记,绝不覆圣道,蔽心性,故不属不净。欲界之无覆无记心分为四:(1)异熟无记,即指异熟生心、报生心。依前世业因招感果报之心。(2)威仪无记,又作威仪路无记。即威仪心、威仪路心。引起行住坐卧之威仪动作或缘此动作之心。(3)工巧无记,又作工巧处无记。即指工巧心、工巧处心。为身语工巧(工作、绘画、诗歌等)或缘此之心。(4)通果无记,又作变化无记。即指能变化心、变化心、通果心。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以上四无记更加自性无记(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触)与胜义无记(虚空及非择灭之二无为法),并有覆无记,合谓七无记。同时,唯识宗将所有之无记法分为如下四无记:能变无记(心、心所)、所变无记(色法与种子)、分位无记(不相应行法)与胜义无记等。成实论卷八称隐没无记性烦恼为无记。
 此外,对于外道之十四难(即问难),释尊认为无回答之意义,故不答以是或非,此谓十四无记、十四不可记;相当于四记答中之舍置记。十四问难如下:(一)世界(及我)有常(时间之无限)?(二)无常(时间之有限)?(三)亦常亦无常?(四)非常非无常?(五)有边(空间之有限)?(六)无边(空间之无限)?(七)亦有边亦无边?(八)非有边非无边?(九)如来(此际意指众生)死后有?(十)无?(十一)亦有亦无?(十二)非有非无?(十三)命与身为同一?(十四)异?以上若除去(三)(四)(七)(八),亦称作四类十问。(杂阿含经卷三十四、大毗婆沙论卷五十一、卷九十七、卷一四四、俱舍论卷二、卷七、成唯识论卷三、俱舍论光记卷二、卷十三、卷十五、卷五、卷十、大乘义章卷七)((参见:十四无记)414、“三性”563、“四无记”1775、“有覆无记”2460、“无覆无记”5139)p5107 FROM:【佛光大辞典】




或有说言:若心在善、不善、无记,悉得杀罪,犹如火毒,虽复善心、不善、无记,触食之者悉皆死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世间有人捉火不烧,食毒不死,非恶心杀,亦复如是不得杀罪,如诸医等。

[学习解说]:

或者有人说:不论心是善是恶或不善不恶,都得杀罪,比如火,碰到的人都会被烧死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呢
因为世间有人就不会被火烧、不会被毒药害死
假如不是心怀恶心想要杀人,不得杀罪,比如医生这个行业



或有说言:婆薮仙人说咒杀人、杀羊祀天,不得杀罪。是义不然!何以故?断他命故,痴因缘故。若见人死心生欢喜,当知是人得成已罪。见他杀已,心生欢喜,出财赏之,亦复如是。若使他杀,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种种苦毒而杀戮之。口敕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以无作。

[学习解说]:

或者有人说:婆薮仙人用咒杀人、杀羊祭天,不得杀罪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有断送他人(动物)的性命,根本原因是愚痴无明造成的

如果见到有人死亡,心生欢喜,此人得成已罪
如果看见他人杀生,而且心生欢喜,出钱打赏,此人得成已罪
如果指使他人杀生,被指使的人以种种恶毒的方法杀戮,那么口说杀的人只得作罪,被指使的人既得作罪也得无作罪



若发恶心夺取他物,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若数时取,若寄时取,因市易取,亦得偷罪。

若自不取、不贪、不用,教他令取,是人亦得作无作罪。

若欲偷金,取时得银,出外识已,还置本处,是人不得偷盗之罪。

若欲偷金,得已即念无常之想,心生悔恨,欲还本主而复畏之,设余方便还所偷物,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学习解说]:

如果恶心夺取他人财物,此人既得作罪也得无作罪

如果自己不盗取、不贪、不用,却教唆他人盗取,此人得作罪及无作罪

如果计划偷金子,取到后发现是银子,又将金子送回原处,此人不得偷罪

如果计划偷金子,得到后心生后悔,想要归还又担心害怕被抓,然后变相的将金子送回去,虽然金子不在原先的地方,但不得偷罪



奴仆财产,先悉生意与主同共,后生贪想辄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复思是物同共无异,虽离本处,不得偷罪。

若人行路为贼所剥,既至村落,村主问言:‘汝失何物?我当偿之。’若说过所失,取他物者,是得偷罪。

若有发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须二,辄还留者,是得偷罪。

若人发心,欲以房舍、卧具、医药、资生所须施一比丘,未与之间,更闻他方有大德来,辄回施之,是得偷罪。


[学习解说]:

如果奴仆对主人的财物起了贪心,想要占有主人的财物,取到得后又怕被怀疑,就先给隐藏起来,然后又想这些财物都是共同拥有的,所以虽然不在原处,但不得偷罪

如果有人走路时被贼偷了财物,到达村庄后,村主问他:你都丢失了哪些东西?我来补偿给你,如果对方所说的财物多过被偷的财物,那么此人得偷罪

如果有人发心布施二件衣服,受施者只取一件,说不需要二件,如果发心布施的人将另一件留下来,就得偷罪

如果有人发心布施房舍、卧具、医药、生活物资为一位比丘,但是中间听说又有一位大德要来,于是改变主意将这些物资布施给大德了,这样的话此人得偷罪

[学习笔记]:

“若有发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须二,辄还留者,是得偷罪。”
这段经文加强了末学对偷罪的认识和了解
如果不是看到这段经文,末学根本不会认为这样属于偷罪,甚至可能会犯戒

由此可见,学习佛经真的太重要了!
忏悔很多时候心被无明(缺少正知见)所遮蔽,忏悔所学的佛经太少,实修也不足
所以很多时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推向了“如是因如是果”的业障中,因为因果就在起心动念中,阿弥陀佛!

地藏经说,娑婆众生起心动念,无不是罪业,其实念念都有因果——不受戒,或还未受戒,不代表可以任意妄为,不代表没有因果
一般人就算不受戒,每个人还是都有因果报应,不然您就不会六道轮回了
因为因果来自于起心动念和行为造作,而不是受不受戒——
[解析]说的是事实就不会堕入三恶道吗

末学要好好正念观照这颗心,好好保持清净光明心,好好摄心为戒!

因此,善知识慈悲教导:
要深入经藏明白佛法的深义和真义,才不会修了半天弄错方向——[问答集锦]收录网友与末学短消息问答,仅供参考3#
自己深入经藏,就能明白因果
所以佛法教导佛弟子要自己信因果明因果,不是去道听涂说——
[略说]看因果
佛经那么多,千万不要以少为足
深入经藏弄清楚佛义才能无误,修行才能真正增上——
[略说]佛经该背吗? 该怎么背? 2#
所以大菩萨会
随时注意自己的贪瞋痴, 因此能够随时与佛经相应, 有所体会
随时关怀众生, 依照众生根器, 给予方便救度, 所以随时对于法门有更深的体会
随时提高自己对修学佛经的广度和深度, 深入经藏, 融会贯通, 实际运用在自度度人上面
随时以成就佛道为第一目标, 所以孜孜不倦——
[解答]为什么学佛或读经会失去感觉?
希望我们大家都能好好深入经藏,好好学习,好好落实
切记因果报应——
放下世俗执着,创造清净安祥的气氛,而不是制造对立和纷争


(未完待续......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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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 13:17: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净慧慈光 于 2023-11-2 13:24 编辑

(接续楼上~178楼~181楼共用时约4小时)


若取命过比丘财物,谁边得罪?若羯磨已,从羯磨僧得;若未羯磨,从十方僧得;若临终时,随所与处,因之得罪。若偷佛物,从守塔人主边得罪。若暴水漂财物、谷米、果蓏、衣服、资生之物,取不得罪。

[学习解说]:

如果取用已经过世比丘的财物,从谁那边得罪呢?

如果已经授戒,从授戒者得罪;如果没有授戒,从十方僧得罪

如果临命终时,随意取用已过世比丘的财物,就会因此而得罪

如果偷用供佛的物品,从守塔人得罪

如果取用暴风雨漂流过来的财物、谷米、瓜果、衣服等其他生活物资,取用者则不得罪


名词解释:

【羯磨】
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FROM:【《佛学常见辞汇》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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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 13:18:31 | 只看该作者
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他妇、若属自身,是名邪淫。唯三天下有邪淫罪,郁单曰无。若畜生,若破坏,若属僧,若系狱,若亡逃,若师妇,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为邪淫。

[学习解说]:

如果在不适当之的时间、场所、以及妻子以外的女人行淫,叫做邪淫

邪淫罪只在三天下才有,郁单曰(为须弥四洲之一)没有邪淫罪

如果与畜生行淫、与狱中女人行淫、与逃亡的女人行淫、与师长的女人行淫、与出家比丘尼行淫,如果亲近这些人都是犯邪淫罪


名词解释:

【郁单越】
梵名 Uttara-kuru,巴利名同。又作北俱卢洲、郁多罗究琉、郁怛罗越、嗢怛罗矩嚧、殟怛罗句嚧。为须弥四洲之一。起世经卷一(大一·三一一中):“须弥山王,北面有洲,名郁单越。其地纵广,十千由旬,四方正等,彼洲人面,还似地形。”((参见:北俱卢洲)1585)p6983 FROM:【佛光大辞典】

【邪淫】
梵语 ka^ma-mithya^ca^ra,巴利语 ka^mesu miccha^ca^ra。又作欲邪行。为十恶之一。即在家者不可为之恶行之一,以男性而言,指与妻子以外之女性行淫,又虽与妻子,但行于不适当之时间、场所、方法等,亦为邪淫。据中阿含卷五十晡利多经载,邪淫者必受现世及后世之恶报。((参见:邪淫戒)3035)p3034 FROM:【佛光大辞典】




出家之人,无所系属,从谁得罪?从其亲属、王所得罪。
恶时乱时虐王出时,怖畏之时,若令妇妾出家剃发,还近之者,是得淫罪。若到三道,是得淫罪。
若自若他,在于道边、塔边、祠边、大会之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为父母、兄弟、国王之所守护,或先与他期,或先许他,或先受财,或先受请,木泥、画像及以死尸,如是人边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学习解说]:

出家的人因为没有系属,会从谁那里得罪呢?佛说从亲属和国王得罪

恶世、乱世、怖畏时,如果将妻妾送去出家,如果一直保持与“妻妾”往来或亲近的话,将会得邪淫罪

如果在道边、塔边、祠堂边等处作非梵行,得邪淫罪

如果有人在父母、兄弟、国王身边被守护,或提前先收取财物等,在这些情况下作非梵行,都将得邪淫罪

邪淫有轻罪、也有重罪,如果从厚重烦恼中产生的就是重罪,如果从轻度烦恼中产生的就是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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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 13:18:56 | 只看该作者
若有疑心,若无疑心,若见、若闻、若觉、若知、若问、不问,异本说者,是名妄语。
若言不本见闻觉知,亦是妄语,不名具足。若破相说,无覆藏相,是非妄语。若异音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若颠倒语,若发大声不了了语,若有所说前人不解,亦是妄语,不名具足。
两舌、恶口,若坏前人,不坏前人,作已得罪。无义语,亦复如是。
如是七事,亦道亦业;其余三事,是业非道。何以故?自不行故,妨于自他得大罪故。


[学习解说]:

如果有人心有疑惑或没有疑惑、或违背原本意思而说,这叫作妄语

如果没有本着实事求是而说,也叫做妄语

如果能够破相、没有覆藏相,这样就不是妄语

如果异音(拐弯抹角)的说话,令人们不能理解,这也是妄语,但不叫具足

如果说话颠倒、或所说的话别人听不懂不明白,这些都是妄语,都叫做不具足

如果两舌、恶口,不论是否有对前人造成毁坏或未毁坏,只要两舌恶口了,都将得到罪报,无义语也是一样


名词解释:

【见闻觉知】
乃心识接触外境之总称。即眼识之用为见,耳识之用为闻,鼻舌身三识之用为觉,意识之用为知。大日经疏卷一(大三九·五八二上):“如来五眼,以菩提心毕竟净故;以一切种观一切法,了了见闻觉知,无所挂碍,能持如是金刚印。”又据瑜伽师地论卷二载,依见闻觉知之别,言说有依见言说、依闻言说、依觉言说、依知言说四种。(杂阿含经卷十三、中阿含经卷四十九、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智度论卷四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六、成唯识论述记卷八)p3003 FROM:【佛光大辞典】

【妄语】
十恶之一。又作故妄语、虚妄语、虚诳语、妄舌、虚伪、欺。特指以欺人为目的而作之虚妄语。妄语戒为五戒、十戒之一。据四分律卷十一所载,妄语为波逸提(必须向众僧忏悔之罪),此系小妄语(虚伪不实);另据同书卷二载,未至菩提而妄言得菩提(即妄称证得佛道)者,即犯波罗夷(为教团驱逐之大罪),此系大妄语(未得言得,未证谓证)。此外,据大智度论卷十三载,犯妄语戒而无惭愧心者,自断于至涅槃及生天之道,并有口气臭、善神远离等十种罪过,此称为妄语十罪。(杂阿含经卷三十三、优婆塞五戒相经、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四、顺正理论卷三十六、大智度论卷十四、大乘义章卷七、卷十二)((参见:律)3789)p2343 FROM:【佛光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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