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光明净土
标题:
人身难得 当勤修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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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焰光明
时间:
2024-3-6 14:49
标题:
人身难得 当勤修行(一)
佛陀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弘化之时,有一天,世尊对比丘们开示:犹如屋舍有两门相对,有人住在当中,有人住在上方,住在上方的人居高临下,能够清楚观察到下方居住者出入行来。佛亦如是,用天眼观察到众生的出生、命终,投生于善道或恶道,色身是良好或有缺陷,容颜相好或是丑陋,都是各随其所做善恶业,而有不同的果报,佛全然知晓。
若众生身口意三业行善法,不诽谤贤圣,具足正知见,所作所为亦皆如法,当其身坏命终,将投生于天上善处,此为众生行善的果报。若众生行此善法,不造恶行,当其身坏命终,则投生于人道。若众生身、口、意行恶,造不善行,命终之后,生饿鬼道。若众生身、口、意造恶,诽谤贤圣,并与邪见相应,命终之后,生畜生道。若众生身、口、意造种种罪恶,又诽谤贤圣,命终之后,生地狱中。
此时,地狱的狱卒会将罪人捉至阎罗王前报告:「大王当知!此人前世身意行恶,造作种种恶行、恶业,所以生此地狱中。大王!请观此人应治以何罪惩罚?」阎罗王便审问:「男子!你前生得为人身,不知道处胎之时,在狭小的母胎中是极为困厄痛苦吗?也不明白在你成长时期,是需要靠乳哺滋养身体吗?」罪人说:「大王!我知道。」王曰:「男子!你不知道生而为人时,在身、口、意三业上,必须修习种种善行吗?」「是,大王!诚如大王所教。但因为我愚痴迷惑,未能分别善与不善。」「确实如你所说,因为身口意未行善法,才有现在的果报,应当追究你因放逸所造之罪行,这不是父母所做,也不是国王、大臣所做,是自己所作罪业,今当受报。」
阎罗王先问其罪,后治罪惩罚。隔天再找差使问罪人:「你身为人时,未曾看见老人的形体劣弱,举步维艰,衣裳垢秽,动静行止间,身体抖颤,气息微弱,不再是少壮时期的他了吗?」罪人回答:「大王!我实见之。」王曰:「你应该要知道你也会老,也厌恶老苦,应当修种种善行。」「是的,大王!但是我当时并不相信。」「我知道你身口意未行善法,现在治罪以警惕不再犯过。你所作恶业,不是父母所造,也不是国王、大臣、人民所造,是自己造罪,当自受报。」
第三天,阎罗王又告诉罪人:「你前身作人时,未曾见过病人吗?卧在屎尿当中,无法自己料理起居。」罪人回报:「大王!我实见之。」王曰:「男子!你难道不知道自己也会生病,不能避免此患?」「是的,大王!但是当时我并没有观照到。」「我也知道你的愚惑不解,所以今天判你罪罚,使你以后不敢再犯。此罪不是父母所为,也不是国王、大臣所造作。」
第四天,王又派信差告诉罪人:「男子!你不知道命终之时,人身如枯木,四大分散风去火歇后,不再有情识,五亲眷属也束手无策,只能围绕号哭吗?」罪人回复:「大王!确实是如此,我已见之。」王曰:「你为何不这样想:我自己也难逃一死。」「大王!我实在是不觉不知。」「我也相信你未能觉察此事,现在当叛你罪以作警惕,使你以后不要再犯。此不善之罪,不是父母所为,也不是国王、大臣、人民所造,是自己造罪,当自受报。」
第五天,阎罗王又遣使告诉罪人:「你前世为人时,没看见有盗贼穿墙破舍,劫夺他人财宝,或放火烧,或隐藏于道路;当盗贼被国王捉到时,或被截断手足,或被杀,或关于牢狱,或被反绑绕街,或令其背负沙石,或将其倒吊悬挂,或以乱箭射之,或以融铜灌注其身,或以火炙烧,或剥其皮让他自食,或剖开其腹以草填塞,或将其用热汤煮,或用刀削砍、车轮辗压其头,或以象脚踏杀其身,或将其人着于标枪头上至死?」罪人回答:「我实见过。」王曰:「你何故私自盗人财物,明知故犯?」「大王!我实在是愚痴,为财所迷惑。」「我相信你所说,今当治罪,使你以后不敢再犯。此罪不是父母所为,也不是国王、大臣、人民所为,你自作其罪,还自受报。」(待续)
典故摘自:《增壹阿含经.卷第二十四.善聚品第三十二(四)》
省思
古德云:「命自我造,福自己求;一切福田不离自性,反躬内省感无不通。」希望人生称心如意、随心满愿,首先要知因识果,深信因缘果报自作自受,进而断恶修善,心无善念不起、口无善言不说、身无善事不行,良善的身口意三业就是修善,断恶就是停止、排除恶因,没有恶因就没有恶报,自然能够消灾免难、趋吉避凶。了达此理,依之而行,便能改造命运,离苦得乐,迎向光明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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